- [索引号]11S000/ZK-2016-000020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文种分类] 其他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
- [发文字号] 〔〕号
- [标题] 区级示范社社务管理动态考评实施办法
- [成文日期] 2016-03-01
- [发布日期] 2016-03-01
- [实施日期] 2016-03-01
- [失效日期]
区级示范社社务管理动态考评实施办法
自2010年至2015年,我区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培育创建工作,几年来,示范社在推动都市型现代农业、带动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区农合中心班子会决定对区级示范社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末位淘汰机制。2014年对区级示范社实行统计监测及动态考评过程中,按照考评标准及得分顺序,取消了10家区级示范社资格,2015年动态考评过程中,取消了6家区级示范社资格,截止到2015年底,区级示范社66家。今年继续对区级示范社实行动态考评。
一、考核评定标准
(一)规章制度健全
1.根据本社实际情况并参照《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制定章程。
2.民主管理制度规范。
(二)民主管理健全
1.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健全,并定期召开相关会议。
2.建立完善的社务公开、议事决策记录等制度,并认真执行。
3.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代表)大会并有完整的会议记录,所有出席成员(代表)在《合作社工作手册》上签名。重大财产处置和重要生产经营活动等事项由成员(代表)大会表决并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通过。
4.成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或采取一人一票制附加表决权的办法,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20%。
5.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所有出席理事会成员在《合作社工作手册》上签名。监事长列席理事会。
6.监事会(或执行监事)负责对本社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审计结果报成员(代表)大会审议,或由成员(代表)大会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对本社财务进行审计。监事会每年召开4次,所有出席监事会成员在《合作社工作手册》上签名。
(三)服务成效明显
1.工商登记注册的成员达到:产销业150户以上,柴蛋鸡100户以上,种植业50户以上,其它行业20户以上。合作社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2.成员主要生产资料统一采购率、成员主要产品统一销售率60%以上。
(四)经营效益好
1、年销售收入200万元(含)以上;
2、合作社年盈余总额较上一年度增长5%(含)以上。
(五)资产实力强
固定资产总额100万元(含)以上。
(六)产品质量安全
1.广泛推行标准化,有严格的生产技术操作规范,建立完善的生产、包装、储藏、加工、运输、销售、服务等制度。
2.推进产品质量安全,获得一项(含)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品质量安全。
(七)社会声誉良好
1.遵纪守法,社风清明,诚实守信,在当地影响大、示范带动作用强。
2.没有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没有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不良记录。
凡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区级示范社资格:
(1)在动态考评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舞弊行为的;
(2)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3)经营中违反国家政策,存在违法行为的;
(4)不按规定提供动态考评材料,拒绝参加动态考评的;
(5)成员出资50(含)万元以上,达不到标准的;
(6)固定资产100万元(含)以上,达不到标准的;
(7)年销售收入200万元(含)以上,达不到标准的;
(8)担保贷款出现代偿的(以融资部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准)。
二、考评方式及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
2016年3月1日至3月13日为合作社自查阶段。对不符合示范社评定标准的合作社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自查和完善。
合作社提供以下材料:
(1)各项规章制度的纸质材料(通用类及专业类)。
(2)2015年度合作社工作手册及成员账户手册。
(3)2015年度财务年报(资产负债表、盈余表、盈余分配表)。
(4)固定资产明细表。
(5)成员入社股金花名册及带动非成员花名册。
(6)分类归档的档案资料。
(7)合作社开展民主管理(三会、两日、两公开等)影像资料电子版。
2、检查考核阶段
2016年3月14日至31日为示范社检查考评阶段。区合作社服务中心组成检查考评小组,按照示范社考核评定标准(附件2)进行检查考评。采取百分制并计算示范社得分情况。
3、公布检查考评结果阶段
4月中旬根据区合作社服务中心相关部门联合评定结果,公布合格的区级示范社名单。
密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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