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S000/ZK-2016-000062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文种分类] 其他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地震局
- [发文字号] 〔〕号
- [标题] 密云区地震局机关节能降耗管理规定
- [成文日期] 2016-08-16
- [发布日期] 2016-08-16
- [实施日期] 2016-08-16
- [失效日期]
【现行有效】密云区地震局机关节能降耗管理规定
为加强机关节能降耗工作,降低运行成本,增强机关干部节能意识,建立起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创建节能型机关。结合本单位实际,具体规定如下:
一、日常办公节能
(一)大力倡导无纸化办公,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意办公用纸的再回收、再利用。对于必要的办公用纸,要在合乎公文要求的前提下使用双面进行打印。
(二)加强对计算机、照明、空调等设备的维护管理,做到人走机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日常能耗,延长使用寿命。
二、节能降耗动态管理
(一)公共办公区域及各科室办公室每日下班前,自觉关闭各类用电器电源,降低能耗。
(二)夏季值班人员使用公用太阳能热水器时,应当注意节约用水,避免水资源浪费现象。
(三)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度,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度,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
三、公务车辆节能
(一)建立健全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合理调配车辆,避免油耗浪费。
(二)加强车辆日常维护管理,做到节能降耗增效。
北京市密云区地震局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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