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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索引号]11S000/ZK-2016-000063
  2. [有效性] 现行有效
  3. [文种分类] 通知
  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5.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密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6. [发文字号] 〔〕
  7.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密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密云区农村地区村庄“减煤换煤”优质煤替代质量管控的通知
  8. [成文日期] 2016-08-24
  9. [发布日期] 2016-08-24
  10. [实施日期] 2016-08-24
  11. [失效日期]
【现行有效】北京市密云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密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密云区农村地区村庄“减煤换煤”优质煤替代质量管控的通知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密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时间:2016-08-24 09:08
  • 【 字体:      】

各镇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部署,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北京市农村地区村庄“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6〕20号),切实加强优质煤替代质量管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北京市大气污染治理政策措施,推动实施北京市煤炭地方标准,持续推进北京市农村地区村庄“减煤换煤”优质煤替代,坚持企业主体、政府监管、社会参与,有效管控农村地区用煤质量,保质保量完成优质煤替代任务。

(一)健全“一个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密云区“减煤换煤”优质煤替代质量管控体系,实施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配送进村、末端验证、问题处置的全过程、全覆盖质量管理与控制。

(二)严格“一套标准”。密云区“减煤换煤”优质煤替代要严格遵守北京市煤炭地方标准《低硫煤及制品》(DB11/097-2014)。

(三)落实“三项制度”。密云区“减煤换煤”优质煤替代实行以企业批批自检、执法监督抽查、乡镇村留样验证三项制度为核心的质量管控制度。通过三项制度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企业质量保证责任、行政执法抽查责任、乡镇属地监管的共治责任,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有效提升用煤质量。

二、职责任务

密云区农村地区村庄“减煤换煤”优质煤替代质量管控工作,由区质监局和区农委组织实施,广泛发动社会参与,督导企业有效落实;各级有关部门统筹制定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一)优质煤供应企业是煤炭质量的责任主体。企业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也是产品质量责任的主体。要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制度、产品质量承诺制度、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售后服务制度。1.建立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制度,制定严于北京市煤炭地方标准的内控指标,对燃煤制品实施批批检验,出厂燃煤必须有检验合格报告。2.落实产品质量承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产品质量,并将承诺书一式两份送区质监局、区农委。3.建立燃煤质量追溯制度,民用煤产品按标准进行包装和标识,设立台账,记录产品去向。本区煤炭供应主渠道企业先行开展产品质量追溯信息化,对不具备信息化手段追溯的企业,必须要建立“两账一单”(进货台账、销售台账和煤质检验单),记录质量、流转等相关信息,销售和配送的燃煤要随车附有煤质检验单(见附件),全部实现质量追溯。4.建立完善售后服务制度,主动收集燃煤使用存在问题和建议,对配送进村入户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燃煤,及时实施召回更换。

(二)镇政府是优质煤替代工作的实施主体。各镇政府要建立优质煤替代质量管控体系,采取有效措施打击劣质燃煤经营违法行为。1.加强舆论引导。没有包装标识的民用煤(不含蜂窝煤)都是不符合标准的燃煤,依法禁止销售、燃用。要宣传引导群众不购买没有包装标识的燃煤,对举报违法生产不达标煤炭的予以奖励,最大限度地压缩劣质煤生存空间。2.加大劣质煤打击力度。结合违法违规“小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整顿燃煤经营市场,清理违法违规的燃煤加工窝点,形成联合共治合力。

(三)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各镇政府要明确“减煤换煤”优质煤替代主管科室,建立相应监管制度,组织村(社区)对每批燃煤进行查验,符合要求的办理交接手续,没有煤质检验单的燃煤拒绝接收,不能配送;开展末端留样检验验证,对配送到村的燃煤每批留取一个样品,送区质监局。密云区质监局依法开展燃煤质量监督抽查,对发现的燃煤质量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配合“减煤换煤”优质煤替代主管部门开展末端留样检验验证工作,接收燃煤样品并协调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验,及时将检验不合格的信息通报区农委并协助组织企业召回与更换,从用户终端上防控风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燃煤质量事关民生、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各镇要充分认清当前大气污染治理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把“减煤换煤”优质煤替代质量管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当作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调配专门力量,强化组织协调,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二)狠抓任务落实。各镇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依法清理整顿燃煤经营市场,主动牵头联合执法,打击劣质煤经营违法行为,推动优质燃煤替代计划有效落实。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镇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制定本镇宣传“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的计划,动员各村利用广播、橱窗等开展宣传活动,要求各镇组织宣传队,到村入户发放宣传材料,从质量、价格、配送等方面宣传更换无烟型煤的目的、意义和好处,解答群众疑问,引导农村住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优质型煤。

附件:煤质检验单

                                                  北京市密云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密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8月24日


附件

煤质检验单

                                                生产加工单位(盖章):            

送货地点


燃煤品种


燃煤批号


燃煤数量(吨)


主  要  质  量  指  标

检验项目

标准值

实测值

符合性

蜂窝煤

其他型煤

块煤

灰分(Ad)/%

≤31.00

≤25.00

≤16.00



挥发分(Vdaf)/%

≤10.00

≤12.00

≤10.00



全硫(St, d)/%

≤0.40

≤0.40

≤0.40



发热量(Qgr,d)/(MJ/kg)

≥21.00

≥24.00

-



                                                送货人:                               收货人:                               收货日期:

                                              (此联一式两份,第一联生产加工企业留存,第二联接收单位留存)

北京市密云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密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密云区农村地区村庄“减煤换煤”优质煤替代质量管控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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