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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索引号]11S000/ZK-2018-000054
  2. [有效性] 现行有效
  3. [文种分类] 通知
  4.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5.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
  6. [发文字号] 密教行〔2018〕82号
  7.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8. [成文日期] 2018-10-24
  9. [发布日期] 2018-10-24
  10. [实施日期] 2018-10-24
  11. [失效日期]
【现行有效】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18-10-24 14:06
  • 【 字体:      】

密教行〔2018〕82号

各中小学、机关科室:

现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切实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

2018年10月24日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关于

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北京市教委《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京教基一〔2018〕9号)要求,结合密云区实际,就做好全区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学生发展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回应家长和学生的需求,充分发挥中小学场地条件和管理服务的优势,统筹家长、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协商共治,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努力帮助家长解决放学后接送学生的困难,普遍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弹性离校制度,以提供课后托管服务为基本内容,以学校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为重要补充,做好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要求

(一)坚持协商共治。立足区域实际,统筹家长及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协商共治的课后服务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协同育人体系。

(二)坚持自主自愿。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学生和家长可根据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安排,自主自愿选择是否参加以及参加的内容、形式和时间等。

(三)坚持公益惠民。努力满足确有需要家庭的课后服务需求,为放学后接送学生困难的家庭提供课后服务,不断提高学校课后服务供给水平。

(四)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学校所处区域实际、学校资源条件、服务能力等实际情况,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课后服务。

三、课后服务时间、内容和形式

(一)服务时间

原则上,学校提供课后服务的时间为每个工作日完成规定课时之后两小时左右。自2018年9月3日开始,密云区各中小学全面启动课后服务工作。各学校结合所在地域实际、家长需求确定服务时长,实行学生弹性离校时间。

(二)内容与形式

1.组织开展课外活动。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课外活动计划,确保课外活动计划高质量完成。组织学校社团及兴趣小组、劳动实践活动,组织学校艺术节、科技节、体育节、文化节等展演活动,组织观影、观演、观赛等活动,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

2.提供课后托管服务。学校开放教育资源,提供场地条件和管理服务,学生自主安排自习、做作业、校内阅读、趣味游戏等活动。可为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免费提供答疑、个别辅导。坚决禁止学校借课后服务的名义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上新课或集体教学,坚决禁止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三)课后服务供给来源

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愿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引入具有一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满足中小学生发展需求、服务供给能力强且入校人员具有专业资质或专长的社会力量参与课后服务。积极动员家长委员会、校外教育机构、社区、关工委、志愿者团体、公益组织等方面力量,联合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四)课后服务经费来源及标准

课后服务经费由市级财政支持。2018年,课后服务所需经费由“中小学生课后及实践活动”经费调剂解决。本校所有教师参与课外活动计划和课后托管服务获得薪酬总资金不得超过380元/年/生。各学校要建立健全记录教师提供课后服务情况明细档案,实施动态管理。要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制定分配方案和标准,根据教师提供课后服务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发放相应补助。在制定分配方案时,要与本校绩效奖励激励机制分配标准统筹考虑。

四、组织实施

(一)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区教委全面负责密云区课后服务工作,成立以教委主任杨华利、教工委书记张文亮、教育督导室主任王树生为组长,毛久刚、王学军、张冠军、于兆旺为副组长,人事科、体美卫科、中教科、小教科、财基科、内审科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小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区域内各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

各学校要将课后服务作为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高人民群众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抓手,作为学校育人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做好调研、科学统筹规划,研究制定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课后服务考核办法、课后服务资金分配方案并报区教委备案。

(二)健全机制,强化保障

区教委协调区财政、人力社保等相关部门,建立课后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大课后服务工作的资源、资金、人员队伍等保障力度。区教委相关科室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研究、指导,强化服务质量监督与考核。各学校要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精心组织实施,注重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统筹资源,扩大供给

区教委确立并完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力量准入条件和提供服务的质量要求,吸纳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参与服务工作。学校要加强社会力量参与课后服务质量的监督、考核,保证课后服务质量;要充分调动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让更多有专业特长的教师参与到课后服务工作中来;要加强硬件设施设备的规划、建设和维护,保障课后服务高质量开展。

(四)确保安全,有序开展

学校要加强课后校园安全管理,按照“学生自愿、家长申请、班级确认、学校统一实施”的原则,细化课后服务工作流程,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要制定并完善课后服务工作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完善校外人员入校身份核查、登记制度;将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纳入校方责任险和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范围;与家长签订协议,约定双方责任、权利,形成课后服务家校合作制度。

(五)加强督导,梳理经验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定期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区教委及各校要及时总结推广课后服务工作的典型经验,不断提高教育服务能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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