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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索引号]11S000/ZK-2022-000003
  2. [有效性] 现行有效
  3. [文种分类] 通知
  4. [主题分类] 其他
  5.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6. [发文字号] 密政征告字〔2022〕1号
  7.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关于密云区果园街道西大桥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告
  8. [成文日期] 2022-01-11
  9. [发布日期] 2022-01-11
  10. [实施日期] 2022-01-11
  11. [失效日期]
【现行有效】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关于密云区果园街道西大桥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告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2-01-11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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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密政征告字〔2022〕1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条、第十一条和《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京建发〔2013〕450号)第四条第七款的规定,北京市密云区果园街道西大桥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于2021年11月29日在征收范围内公布了《密云区果园街道西大桥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补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0位被征收人对《征补方案》提出的22条书面意见,经指挥部及相关部门汇总并认真分析研究,归类后共计10条意见,现将修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采纳的意见

  (一)对“明确地下室及地面二层建筑的认定与补偿”的意见已采纳

  原《征补方案》第二章第一条第2款“建筑面积的认定”修改为:在本项目预签约期及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约的,地下室及地面二层建筑不计入认定建筑面积,但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设的部分不予补偿。

  (二)对“明确给予房屋重置成新价补偿范围”的意见已采纳

  原《征补方案》第二章第二条“补偿方式及内容”修改为:住宅的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但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1.货币补偿方式

  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按照征收补偿方案的规定签订补偿协议且按征收补偿协议约定搬迁交房的,一次性支付全部补偿款,货币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装修、设备及附属物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各项补助和奖励等;

  (2)未计入认定建筑面积的房屋重置成新价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设的部分不予补偿。

  2.房屋产权调换方式

  房屋产权调换补偿包括:

  (1)定向安置房,计入认定建筑面积的房屋重置成新价,装修、设备及附属物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各项补助和奖励等;

  (2)未计入认定建筑面积的房屋重置成新价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设的部分不予补偿。

  (三)对“调整整体签约奖励期限”的意见已采纳

  原《征补方案》第二章第三条第(三)款第3项“整体签约奖励”修改为: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届满前签约且按征收补偿协议约定搬迁交房的,享受以下整体签约奖励:

  整体签约比例达到生效比例后,给予已签约的被征收人6万元整体签约奖励;被征收人所在签约组签约比例达到100%时,再给予该签约组已签约的被征收人4万元整体签约奖励。

  二、未采纳的意见

  1.对“明确预签约生效比例”的意见不予采纳。

  不予采纳的理由是:预签约生效比例在预签约公告中会明确告知被征收人,不应在《征补方案》中体现,故不予采纳。

  2.对“增加独生子女奖励”的意见不予采纳。

  不予采纳的理由是:房屋征收工作中设置的奖励应为被征收人积极配合征收工作设置的奖励且具有普惠性,独生子女奖不属于普惠性质的奖励,故不予采纳。

  3.对“明确定向安置房公摊面积”的意见不予采纳。

  不予采纳的理由是:定向安置房公摊面积不属于《征补方案》中规定的事项,故不予采纳。

  4.对“认定占地面积超出266.67平方米的部分,按30%的比例给予安置面积不认可”的意见不予采纳。

  不予采纳的理由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超出控制面积标准的,给予适当补偿,应安置面积按30%的比例计算属于适当补偿,故不予采纳。

  5.对“《征补方案》中考虑人口问题”的意见不予采纳。

  不予采纳的理由是:本项目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征收补偿不考虑人口因素,故不予采纳。

  6.对“奖励面积不收取购房款”的意见不予采纳。

  不予采纳的理由是:奖励面积不收取购房款与北京市严控征拆成本的工作要求不符,故不予采纳。

  7.对“定向安置房的性质为普通商品房”的意见不予采纳。

  不予采纳的理由是: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所在地块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房屋性质为“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的商品房,故不予采纳。

  附件:补偿方案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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