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S000/ZK-2019-000041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文种分类] 其他
-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其他
-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古北口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古政发〔2019〕54号
-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古北口镇关于对计划生育家庭子女考入高等院校的奖励办法
- [成文日期] 2019-06-11
- [发布日期] 2019-06-11
- [实施日期] 2019-06-11
- [失效日期]
古政发〔2019〕54号
为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体现镇党委、镇政府对计划生育家庭子女的关怀,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优先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同时体现镇党委、镇政府对教育事业的关注,激发镇域内农民子女奋发向上,争取优质教育资源的动力,在《古北口镇关于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考入高等院校的奖励办法》(古政发【2010】5号)的文件基础上,结合2014年国家放开单独二孩和2016年全面放开二孩计划生育政策调整,镇政府进一步完善并提高镇域内计划生育家庭子女考入大学的奖励标准。为使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奖励条件
户籍在古北口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本地家庭。
二、奖励标准
对当年参加高考,被普通本科院校录取的计划生育家庭子女,给予2000元现金奖励,独生子女给予3000元现金奖励;被985、211本科院校录取的计划生育家庭子女给予3000元现金奖励,独生子女给予4000元现金奖励;被清华、北大两所院校录取的计划生育家庭子女给予10000元现金奖励,独生子女给予15000元现金奖励,以上奖励均为一次性奖励。
三、所需材料
该子女考取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父母双方户口本复印件、学校联系电话、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出具情况说明、是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四、奖励发放方式
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子女家庭向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计生办复核后发放。
五、实施程序
(一)调查摸底阶段。每年自8月1日起,要求各村(居)进行调查摸底工作。并将符合奖励条件的计划生育子女名单及相关材料于8月15日前上报镇计生办。
(二)奖励方式。经调查核实后,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子女家庭,镇政府按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六、要求
各村(居)要认真严肃地对待此项工作,按政策严格执行,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现象,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七、本办法自2019年6月10日开始实行,同时《古北口镇关于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考入高等院校的奖励办法》(古政发【2010】5号)文件同时废止。
北京市密云区古北口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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