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S000/ZK-2023-000030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文种分类] 通知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密政办字〔2023〕14号
-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密云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成文日期] 2023-07-11
- [发布日期] 2023-07-11
- [实施日期] 2023-07-11
- [失效日期]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密云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密云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市密云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服务效能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务公开工作,依据《北京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京公开办发〔2023〕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推进政务公开从保障公众知情权、促进依法行政、提升政府公信力向加强政策管理、增强政府服务能力、打造密云城市形象升级发展,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导向从“全面全量”向“精细精准”转变,公开视角从“政府供给”向“用户需求”转变,公开重点从“标准规范”向“高效便捷”转变,着力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和认同感,着力提升行政透明度和公众信赖度。
二、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政府信息专题公开
1.做好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等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
落实部门:区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2.围绕怀柔科学城东区重大项目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做好信息公开。
落实部门:区科委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3.持续做好高精尖产业发展、智慧城市建设、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信息公开。
落实部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4.围绕“两区”建设、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等方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2023北京消费季”活动信息发布、项目推介。做好粮食安全工作的信息公开。
落实部门:区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5.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领域信息公开,发布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措施和改革成果。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
落实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二)围绕城市治理做好政府信息专题公开
6.围绕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改革方案执行,深化信息公开范围。持续在毕业季、租房旺季做好住房租赁信息发布。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及时发布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
落实部门:区住建委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7.加强交通综合治理信息公开,做好公交线路调整、停车资源整治、区级疏堵以及城市道路大修工程建设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
牵头部门:区交通局
落实部门:区城管委、区公路分局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8.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多渠道发布不动产登记改革便民举措和实施效果。
落实部门:区规自分局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9.持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有路无灯”治理、城市运行安全工作情况。做好城市环境和运行突出问题攻坚执法检查信息公开。
落实部门:区城管委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10.持续推动极端天气、森林火险、防汛等预警信息的公开。做好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办理公开,及时公布安全隐患核查、整改情况。
落实部门:区应急局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11.深入做好污染防治、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深入推进城区水质情况公开、城区市政道路积水点治理工程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
落实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委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三)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做好政府信息专题公开
12.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区级主管部门和区国资委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责,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出台的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督促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
落实部门: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13.按季度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等的执行情况和重大项目建设的推进情况。持续做好“接诉即办”民生诉求解决情况的信息公开。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14.做好本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乡村振兴协理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方面的信息公开。加大本区博士后设站单位、创新实践基地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推动本区职业技能培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称改革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落实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15.做好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等方面信息公开。
落实部门:区卫健委、区教委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16.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公开,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区级社会组织基本信息,按年度公开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和年检结论信息,及时发布慈善组织认定名单。
落实部门: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17.围绕粮食生产、“菜篮子”责任制、都市型现代农业、乡村建设行动等做好乡村振兴信息公开。
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18.做好“全国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专题信息公开。
落实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19.做好本区体育健身场所和赛事活动信息公开。
落实部门:区体育局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20.做好长城文化带等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方面的信息公开。
落实部门:区文旅局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21.持续推进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落实部门:区退役军人局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四)围绕政府自身建设做好政府信息专题公开
22.做好2023年全区“八五”普法工作信息公开,及时落实市司法局关于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方面工作要求。
落实部门:区司法局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23.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推进所有非涉密部门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优化政府预算草案报告形式,提高规范性和可读性,便于公众理解和监督。
落实部门: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24.加强财政性资金中介项目公开,规范中介服务管理。使用财政性资金且需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完成的项目,应及时在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发布项目公告和公开选取结果。
落实部门: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25.扎实推进基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通过居(村)民信息公示栏、微信群、公众号等,重点公开助企纾困、食品药品监管、稳岗就业、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义务教育、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内容,积极打造具有行业特点的公开品牌。
落实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教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服中心、区文旅局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三、提升政策公开全流程服务效能
(一)政策征集服务
26.优化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机制。严格按照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加强密云区政策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的工作方案》(密公开发〔2021〕1号)、《关于市区同步开展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工作的函》(密政服函〔2022〕25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好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工作。在政策制定前,特别是对于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政策,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广泛开展政策需求征集工作,汇集公众需求及意见建议,并将公众反馈情况有效体现到政策制定中。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27.优化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栏目。通过政府网站开展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时,应及时、规范、集中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文件征求意见稿、对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以及意见征集结果等情况。加强对政策性文件草案的解释说明,起草说明应包括但不限于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创新特点、涉及范围、新旧政策差异等内容,并设置二级标题。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落实
(二)政策管理服务
28.建立严格的政策集中发布制度,做好政策集中发布。将政府网站作为政策性文件和解读信息发布的第一平台。各政策制定部门在动态发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时要严格落实政策汇聚要求,在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发布。各相关单位要按时领取、展示政府公报,切实做好公报传播和利用工作。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29.优化政策性文件公开属性报备管理,制定政策性文件公开属性报备目录,进一步提高文件主动公开比率,持续推动应公开尽公开。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三)政策解读服务
30.丰富解读形式和内容。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策文件时,政策出台部门需提供至少三种以上形式的解读。鼓励创新解读形式,包含但不限于一图读懂、视频音频、简明问答等方式。解读要明确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创新特点,关键词、专有名词诠释,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新旧政策差异等解读要素,为企业群众提供“政策+解读+办事”的综合解读服务。
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局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31.增强政策解读效果。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原则,形成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充分收集企业群众需求,针对政策中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事项,进行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各镇街(地区)和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深入解读全区重要政策、改革举措及进展成效,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对话沟通,切实回应群众关切。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四)政策兑现服务
32.强化政策前置审查。建立政策前置审核制度,评估政策的可操作性。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在政策制定初期应充分考虑、统筹政策兑现问题,凡无法完全兑现的政策不予发布。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33.持续优化惠企政策兑现专题,健全惠企政策报送机制。政策制定部门应当于惠企政策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政策原文、兑现标准报送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政策时同步更新区政府网站政策兑现专题,并按要求进行标签化处理,明确政策核心要素,提升政策兑现服务水平。
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局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34.积极推动数据共享利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原则上各部门生成的数据在部门之间无条件共享,为政策兑现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牵头部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统计局
落实部门: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五)政策评价服务
35.政策出台部门要建立政策效果评价机制,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性政策评价工作,选取本单位重点政策,围绕执行标准、适用范围、使用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通过征集调查、专题座谈、重点访谈、舆情监测、网络问政等方式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36.政策出台部门要做好政策评价结果应用,对政策评价结果进行深入分析,适时转化为调整政策制定的措施,年底前将政策评价结果和运用情况向社会公开。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四、畅通政企政民互动交流
(一)推动政务公开平台智能集约发展
37.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服务能力。严格落实《北京市密云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修订)》(密政办字〔2023〕10号),拓展政府网站功能定位,打造营商环境和民生服务平台。提升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效能,推动数据共享应用。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持续推进移动端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
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局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38.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防范泄密风险。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39.强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沟通会商机制,加强对答复文书的校准和审核,确保申请渠道畅通、法定答复时限及内容准确。持续开展点对点指导等各种形式培训,提升各镇街(地区)、各部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合法化、规范化水平。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40.推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政策服务综合窗口,提供优质的政策查询、事项办理等服务。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局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41.推动12345市民服务热线数字化转型,推动智能化平台平稳运行。
牵头部门:区城指中心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二)畅通政企政民互动渠道
42.持续办好“在线访谈”栏目,政策出台部门要聚焦公众关注关切,积极开展互动访谈式解读。
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局、区融媒体中心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43.优化“政策公开讲”品牌。围绕企业群众热点政策需求,常态化开展“政策公开讲”活动,讲明讲透政策重点,实现政策“进园区、进楼宇”等定向精准推送。制作简明扼要、轻松易懂的政策短视频,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44.常态化开展“政务开放日”“基层治理公开议事”等活动。设置答疑、座谈、问卷调查等环节,让市民体验政府工作、开展交流互动、收集意见建议,有序引导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和基层治理。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9月
45.加强对常设备案电话和专项或临时公开电话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加强对各类咨询电话的接听和解答,保障各类政府对外联系电话在办公时间内一次接听率100%,不断畅通电话渠道、提升服务水平。
落实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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