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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索引号]11S000/ZK-2022-000021
  2. [有效性] 现行有效
  3. [文种分类] 通知
  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5.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6. [发文字号] 密政办字〔2022〕5号
  7.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密云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8. [成文日期] 2022-04-27
  9. [发布日期] 2022-04-27
  10. [实施日期] 2022-04-27
  11. [失效日期]
【现行有效】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密云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2-04-27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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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政办字〔202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密云区 2022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4 月 2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市密云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务公开工作,依据北京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京公开办发〔2022〕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企业群众需求,注重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到2022年底,推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实现以下转变:公开视角从“政府持有什么”向“企业群众需要什么”转变,目标导向从“公开即上网”到“公开即服务”转变,统筹推进从“定规矩”向“解难题”转变,工作方法从“扩展面”向“深入点”转变,衡量标准从“规范化”向“实用度”转变。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全面优化密云营商环境

(一)围绕高质量发展做好信息公开

1.持续做好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两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工作方案、政策法规,做好标志性项目落地、重要政策突破等关键节点的集中宣传推介。(区商务局、区科委分别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集成内容保障。推进“证照分离”“照后减证”“一业一证”、电子印章全面应用等改革举措信息公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9月)

3.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集成内容保障。重点发布中小微企业金融信贷、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工作进展情况。(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局分别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9月)

4.持续推进冬奥会文化宣传、冰雪运动推广等信息公开,做好体育赛事活动信息发布工作。做好长城文化带等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方面的信息公开。(区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分别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二)围绕城市精细化管理做好信息公开

5.优化区级政府网站“规划专栏”,专题公开“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区政务服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规自分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5月)

6.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措施及项目清单公开。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做好质量安全管理政策措施的公开,多渠道发布我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进展。(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分别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9月)

7.持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整治提升工作信息公开,重点做好防范施工破坏地下管线政策制度等情况的公开。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多渠道发布不动产登记改革便民举措和实施效果。(区城管委、区规自分局分别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9月)

8.加强交通综合治理信息公开。推进停车设施有偿错时共享、区级疏堵工程重点任务的信息公开。(区交通局、区城管委分别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9月)

9.做好污染防治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我区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和阶段性进展。持续做好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持续发布我区大中型水库、重点湖泊、主要河流月度水质状况和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区生态环境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

2022年9月)

(三)围绕重要民生保障做好信息公开

10.做好“接诉即办”“每月一题”重点民生诉求解决情况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我区“接诉即办”改革工作年度报告。(区城指中心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9月)

11.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公开,重点围绕疫情防控通知公告、疫苗接种等发布权威信息。(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9月)

12.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就业活动信息的发布。推进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职称改革、职业教育等方面政策发布。加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我区各项社会保险等信息公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9月)

13.扎实做好新增中小学学位等民生实事任务进展情况公开。(区教委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9月)

14.做好稳产保供、产业振兴、乡村建设、农民增收等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乡村振兴政策、工作进展方面的公开。推进涉农补贴、申请政策、申请指南和结果信息的公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分别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9月)

(四)围绕政府自身建设做好信息公开

15.做好2022年全区“八五”普法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方面便民利民举措。(区司法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9月)

16.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逐步推进非涉密部门应公开尽公开。持续优化财政预决算内容,完善报表格式、细化公开内容,增强预决算信息透明度。(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9月)

17.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时做好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情况公开。优化“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及时发布直达资金相关重要政策解读、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9月)

18.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公开,规范中介服务管理,使用财政性资金且需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完成的项目,应及时在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或公开选取结果。(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三、加强政策公开精准服务,以公开促服务,全面畅通政企沟通

(一)强化政策征集服务

19.优化区级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平台。(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8月)

(二)强化政策咨询服务

20.畅通政策咨询渠道,依托政务服务网、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问答知识库一体融合发展,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区政务服务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1.优化面向企业群众的咨询互动平台,强化“办事类”政策咨询服务,充分发挥“北京政务服务在线导办”即时、高效、互动的服务优势,全面落实“简单咨询留言1个工作日答复”制度,提供智能、及时的政务问答服务。(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8月)

(三)强化政策解读服务

22.开通政策解读综合专题。以“一件事”为导引,跨部门整合政策文件,进行综合式解读,多部门共同完善解读口径。(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3.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形成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出台政策性文件的部门除制作简明问答式解读外,还需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原则上每个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形式应至少采用视频或者图文的方式进行解读,鼓励创新解读形式。持续办好“在线访谈”政民互动节目,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改革举措及进展成效,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回应群众关切。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以文字问答、视频访谈等形式定期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原则上各机关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一把手解读”。(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4.解读优化营商环境5.0版改革措施相关内容,围绕保护市场主体、维护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行政审批、投资建设、政务服务、监管执法、外资外贸等12个方面,推动政策场景化解读,健全政企沟通机制和多层次政策服务体系,提供综合性、精准化解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6月)

(四)强化政策公开服务

25.建立文件报备机制,推动应公开尽公开。加强对行政机关制发文件公开属性管理,全面掌握制发文件总量,摸清全区制发文件底数,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比率。(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五)强化政策推送服务

26.面向市民服务热线、企业协会商会园区、基层社区进行主动分众推送政策信息。(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7.持续优化区政府门户网站惠企政策兑现专题。(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8.建立惠企政策兑现机制,区政府相关部门在发布惠企政策时,应同步在区政府网站“惠企政策兑现”专题中发布,提升政策兑现服务水平。(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5月)

(六)强化政策沟通服务

29.常态化开展政策沟通活动,开展“政策公开讲”、“会议开放”、“公开议事”,“政务开放日”等系列活动。(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9月)

四、推进数字政务平台建设,以公开促规范,全面增强履职能力

(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30.推动政府网站集约、融合、创新发展,不断提升网站建设管理水平。积极探索信息数据共享应用,提升政策精准服务,加强用户行为、民意需求分析,推出智能响应的政策、问答、办事等场景服务。(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9月)

31.深入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移动客户端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依托“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规范报备工作,杜绝瞒报漏报、建而不管、失管脱管,杜绝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严格政务新媒体开设管理,未经报备不得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设账号。(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9月)

32.履行政府对外联系电话监管职责,严格落实报备制度,加强对常设备案电话和专项或临时公开电话的日常监督管理。(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9月)

33.做好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公报刊登;拓宽数字公报传播渠道,不断拓展政府公报的数字化服务功能。(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

34.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申请渠道畅通,法定答复时限准确。(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9月)

35.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案件报备管理,强化业务统筹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有效降低败诉率、纠错率。(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9月)

36.强化政务信息管理。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本地区本部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区政务服务局、区司法局牵头,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三)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

37.加强队伍建设,各单位要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重点疑难问题,配强工作人员。重点围绕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灵活采取线下集中授课、点对点指导、视频会议、线上答疑等多种方式加强业务培训。(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9月)

38.加强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本要点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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