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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索引号]11S000/ZK-2020-000016
  2. [有效性] 现行有效
  3. [文种分类] 通知
  4.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5.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6. [发文字号] 密政办字〔2020〕4号
  7.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密云区落实支持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及应对疫情影响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8. [成文日期] 2020-02-25
  9. [发布日期] 2020-02-25
  10. [实施日期] 2020-02-25
  11. [失效日期]
【现行有效】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密云区落实支持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及应对疫情影响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02-25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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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政办字〔2020〕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密云区落实支持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及应对疫情影响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

密云区落实支持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及应对疫情影响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5号)《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和《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秩序恢复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切实减轻疫情对本区企业的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稳定发展,促进城市平稳有序运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及时兑现支持政策

(一)《密云区关于支持企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2月底前,全面落实2019年总部企业、招商引资、人才建设、科技创新、实体经济等支持政策。对特殊困难企业,即时申请,即时支持。

1.总部企业、招商引资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区投促中心)

办理流程:

(1)总部企业、招商引资机构向区投促中心提出申请,并将2019年企业纳税凭证、引进企业名单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电子邮箱;

(2)区投促中心会同区财政局、人保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符合条件的,1个工作日报区政府审批;

(3)区政府批准后,1个工作日兑现资金。

联系人:李哲;

电子邮箱:75217660@qq.com

2.人才建设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区科委)

办理流程:

(1)由区金融办、科委、投促局、经信局、中关村密云园负责所属领域人才奖励项目的征集工作,各部门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报科委汇总,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箱提交;

(2)区财政局对申报人才所在企业核准2019年财政贡献数据,区税务局核准申报人才个人所得税数据;

(3)区科委联合区财政局、人保局和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1个工作日报区政府审批;

(4)区政府批准后,1个工作日兑现资金。

联系人:李杰、汪海新;联系电话:010-69059336、010-89037649

电子邮箱:mykwgyk@126.com

3.科技创新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区科委)

办理流程:

(1)科技企业向区科委提出科技创新项目支持申请,并将项目申报表、2019年企业纳税凭证、资质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电子邮箱;

(2)区财政局核准申报项目企业2019年区级财政贡献数据;区科委根据核准结果拟定科技创新支持项目及资金;

(3)区科委会同区财政局、人保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审查,符合条件的,1个工作日报区政府审批;

(4)区政府批准后,1个工作日兑现资金。

联系人:李杰、汪海新;联系电话:010-69059336、010-89037649

电子邮箱:mykwgyk@126.com

4.鼓励发明创造和专利运用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办理流程:

(1)申请专利授权资助企业、申请专利质押贷款贴息资助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向区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并将2019年企业纳税凭证、专利证书、专利质押登记通知书、贷款合同及凭证、认证证书、认定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电子邮箱;

(2)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科委、财政局、人保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查,符合条件的,1个工作日报区政府审批;

(3)区政府批准后,1个工作日兑现资金。

联系人:景姗;联系电话:010-69061955

电子邮箱:myzscq@126.com

5.实体经济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办理流程:

(1)镇街及区属实体工业企业向区经信局提出申请,并将2019年企业纳税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电子邮箱。中关村密云园内实体工业企业向中关村密云园管委会提交2019年企业纳税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由中关村密云园管委会汇总后向区经信局提交申请;

(2)区经信局会同区财政局、人保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符合条件的,1个工作日内报区政府审批;

(3)区政府批准后,1个工作日兑现资金。

区经信局联系人:田兆龙;联系电话:010-69043927

电子邮箱:chanyeke888@126.com

中关村密云园联系人:王凯;联系电话:010-89095791

电子邮箱:kaifaquzushou@126.com

(二)《密云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办法(试行)》

6.电子商务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2月底前,全面落实2019年支持政策。疫情期间,根据企业需要,即时申请,即时支持。

办理流程:

(1)符合政策的企业进行申报,提交相关资料至电子邮箱(或依据需要邮寄);

(2)区商务局牵头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1个工作日内报区政府审批;

(3)区政府批准后,1个工作日兑现资金。

联系人:李瑞芳;联系电话:010-69051202

电子邮箱:dzswk309@126.com

(三)《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意见(2018版)》

7.企业上市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做好上市和拟上市企业服务。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股票质押协议到期但企业还款困难的,区金融办积极与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协商,展期3至6个月。积极推进拟上市公司IPO、新三板创新层企业申请精选层辅导验收工作,指导企业通过非现场等灵活高效方式进行辅导验收。组织线上“云梯”训练营活动。兑现企业上市支持补贴资金。

办理流程:

(1)企业通过联系电话反映具体诉求;

(2)区金融办梳理企业诉求,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

(3)向企业反馈沟通情况,并跟踪办理结果。

联系人:袁玉;联系电话:010-69041298

电子邮箱:myjrb210@sina.com

二、搭建平台,降低成本,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四)落实各项贷款支持政策

8.积极争取人行专项再贷款支持(责任单位:区发改委、金融办)

推荐一批本区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的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生产、运输和销售企业纳入国家、市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争取优惠利率信贷支持。

办理流程:

(1)企业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或自行向区发改委提交申请。区发改委经过筛选形成推荐名单,向市发改委推荐;

(2)对纳入全国性和地方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名单的企业,区发改委会同区金融办联系驻区金融机构,开辟绿色审批通道,专项制定融资方案;

(3)由区金融办负责,跟踪金融机构办理结果,加强与企业沟通反馈。

联系人:陈光禹、刘义;联系电话:010-69041662、010-69041298

电子邮箱:fgw1662@163.com

9.建立密云区受困企业信贷服务热线(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指导驻区金融机构提前梳理存量客户受疫情影响可能造成的还贷风险情况,严格要求各驻区金融机构,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到期还款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建立密云区受困企业信贷服务热线,收集金融机构抽贷、断贷等问题线索,向市金融监管局报告,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协调授信机构或其上级银行解决其融资问题。

办理流程:

(1)企业通过服务热线反映信贷问题;

(2)区金融办与相关金融机构核实情况,协调金融机构解决符合条件企业的融资问题;

(3)对符合政策条件,但驻区金融机构不予解决的问题线索,由区金融办及时向市金融监管局报告,并跟踪协调解决。

服务专员:张冰洁;服务热线:010-69041799

电子邮箱:myjrb@sina.com

10.搭建线上融资对接平台(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利用密云区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密云企业金融服务平台,线上收集企业融资需求,及时提供“点对点”金融服务。鼓励驻区金融机构对直接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驻区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开通绿色审批通道,提高信用贷、银税贷比例,全力缓解中小微企业经营压力。

办理流程:

方式一:

(1)企业登陆密云企业金融服务平台https://myjr.smeservice.com/;

(2)完成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

(3)定向或不定向发布企业融资需求;

(4)金融机构关注并与企业进行对接。

方式二:

(1)企业通过扫描右侧二维码发布融资需求;

(2)区金融办指派专人与企业电话对接沟通,了解详细情况并及时与金融机构联系,制定解决方案;

(3)由区金融办向企业反馈沟通情况,并跟踪金融机构办理结果。

联系人:张冰洁;联系电话:010-69041799

电子邮箱:myjrb@sina.com

11.优化续贷窗口功能(责任单位:区金融办、政务服务局)

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续贷窗口,受理小微企业续贷与咨询业务。引导有需求的企业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进行续贷业务的咨询、登记,政务服务人员将符合条件的企业信息流转至北京市企业续贷中心,并将受理信息及时告知企业。鼓励驻区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续贷业务,争取市级续贷奖励资金。

办理流程:

(1)企业拨打政务专线010-69020084、010-69020504咨询续贷业务;

(2)企业通过电子邮件填报《续贷业务企业信息登记表》;

(3)区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北京市统一行政审批平台,将续贷需求发送至北京市企业续贷中心;

(4)区政务服务中心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企业反馈申请结果,跟踪银行办理结果;

(5)企业也可通过扫描“密云区企业金融服务平台”二维码,提交续贷需求。

联系人:饶旭、曹东月;联系电话:010-69020084、010-69020504

电子邮箱:miyunzwzy@163.com

(五)落实各类贷款补贴政策

12.落实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按照市财政局相关工作安排,做好符合条件企业的申报工作。

办理流程:

(1)纳入全国性名单和地方性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凭2020年1月1日后疫情防控期内新生效的贷款合同,向区财政局提交申请材料;

(2)区财政局在5月15日前完成企业申请材料审核汇总,报市财政局(金融处);

(3)市财政局在5月31日前完成本市贴息资金申请的审核汇总,编制本市贴息资金申请表,报送财政部;

(4)财政部下达贴息资金后,市财政局向相关借款企业进行拨付。

联系人:冯亚娟;联系电话:010-69041395

电子邮箱:qyk69041395@163.com

13.积极争取各类补贴(责任单位:中关村密云园)

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参与疫情防控或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申报中关村管委会贷款贴息以及债券贴息、融资租赁费用补贴。

办理流程:

(1)企业通过电话向中关村密云园政策服务部提出需求;

(2)中关村密云园政策服务部及时与中关村管委会对接企业需求,企业进入中关村示范区官方网站http://zgcgw.beijing.gov.cn,通过“首页-项目申报-服务平台-用户中心”进入“中关村企业统一申报服务平台”,申报单位注册或登录后,在“用户中心”中填写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然后在“项目申报系统”中选择相应申报项目填写信息申报;

(3)中关村密云园对企业做好跟踪服务,了解对接情况,协调推进。

联系人:闫佳;联系电话:010-89098215

电子邮箱:425935157@qq.com

14.优化融资担保服务(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引导和鼓励政府性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疫情期间提供生活服务保障的相关小微企业及疫情防控相关小微企业降低费率、提供优化融资担保服务。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降低综合费率0.5个百分点;对疫情期间提供生活服务保障的相关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办理流程:

(1)根据企业需求实际,搭建企业与担保机构联系平台;

(2)做好跟踪服务,全力协调推进。

联系人:冯亚娟;联系电话:010-69041395

电子邮箱:qyk69041395@163.com

三、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减轻企业负担

(六)落实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

15.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加大对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严格落实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发展。

办理流程:

(1)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的相关政策文件,自行判断享受优惠政策的项目,分别核算享受优惠政策的各项数据;

(2)企业在纳税申报时,将享受优惠政策的数据填报相关栏次,无需进行事前备案和履行其他手续;

(3)企业按规定归集和留存享受优惠政策的相关资料备查;

(4)税务部门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进行非接触式的政策宣传,对重点企业开展点对点的政策辅导,为企业提供政策支持,通过大数据手段,开展优惠政策的后续管理工作。

联系人:杨慧广;联系电话:010-89089057

电子邮箱:younger440@sohu.com

16.为经营困难企业办理延期纳税(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受疫情影响纳税申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户,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

办理流程: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提交延期纳税申请,区税务局受理审批后,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查询审批结果;

(2)个体工商户调整定额申请,需到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办理,税务所核实后审批;

(3)个体工商户停业登记申请可在电子税务局相应模块办理,也可到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办理。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提交申请,区税务局受理审批后,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查询审批结果。

联系人:程海春;联系电话:010-89089187

电子邮箱:myswzgk@sina.com

(七)落实援企稳岗各项政策

17.开展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责任部门:区人保局)

搭建企业招聘和劳动者求职供需平台,为企业提供招聘材料备案、网上提交岗位信息、预约微信招聘、预约上传微信发布信息、线上反馈招聘情况等“全流程”网上服务。指定专人对辖区内复工企业开展用工需求摸查,用工需求信息及时归集。对辖区内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重大工程的用工需求,多渠道发布招聘信息,通过线上招聘、本地挖潜、余缺调剂、供需匹配等方式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

办理流程:

(1)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beijing.gov.cn进行办理;

(2)电话咨询相关办理事项。

联系人:史瑞梅;联系电话:010-89038016

电子邮箱:1197512456@qq.com

(八)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

18.落实房租减免(责任单位:区国资委、中关村密云园)

在密云区注册纳税的中小微企业直接承租区属国有企业经营性产权类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并落实人员管控责任,但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经认定后,给予2月份房租减半。鼓励在密中央及市属企业参照执行。

区属国有企业单位房租减免办理流程:

(1)中小微企业直接向相关承办的区属国有企业提出申请;

(2)中小微企业可以致电或发邮件至区国资委,经国资委核实承租房产确属区属国有企业房产的,转相关承办的区属国有企业办理;

(3)承办的区属国有企业与申请的中小微企业取得联系并核实情况,依据申报材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对符合政策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直接办理租金减免手续,并就相关内容签定补充协议。

联系人:王楠;联系电话:010-69043376、010-69087226

电子邮箱:mgzcqk@sohu.com

中关村密云园房租减免办理流程:

(1)企业通过电话或邮件向中关村密云园提出申请,以快递方式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2019年从业人员情况,2020年2月份从业人员情况,企业疫情期间经营或停业情况;

(2)中关村密云园与企业联系,并向相关部门核实企业人员情况、企业疫情期间落实人员管控责任情况;

(3)中关村密云园依据申报材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对符合政策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办理租金减免手续,并就相关内容签定补充协议。

联系人:郝帅(开发区租赁厂房企业)

联系电话:010-61028167

电子邮箱:805107572@qq.com

联系人:王娜(商务区租金办公楼企业)

联系电话:010-89095922

电子邮箱:1365729413@qq.com

(九)降低企业研发成本

19.组织各类服务机构为抗击疫情一线企业提供精准服务(责任单位:中关村密云园)

充分掌握抗击疫情一线企业的研发生产情况和政策需求,全力组织各类综合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检测评价、委托生产等精准服务,加速疫情防控治疗相关的诊断试剂、疫苗、新药等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

办理流程:

(1)企业通过电话向中关村密云园政策服务部提出需求;

(2)中关村密云园政策服务部与中关村管委会联系,根据企业需求协助对接第三方技术服务平台;

(3)中关村密云园对企业做好跟踪服务,了解对接情况,协调推进。

联系人:闫佳;联系电话:010-89098215

电子邮箱:425935157@qq.com

20.给予注册在中关村密云园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补贴(责任单位:中关村密云园)

对成立时间在5年(含)以内,从业人员100人(含)以下,上一年度研发费用20万元(含)以上,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以下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在示范区范围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用实际支出额,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资金支持。支持标准:企业上一年研发费用支出额在20万元(含)至100万元的,按支出额的5%给予补助。企业上一年研发费用支出额高于100万元(含)、不足500万元的,按照每家不超过10万元给予补助。企业上一年研发费用支出额高于500万元(含)的,按照每家不超过20万元给予补助。

办理流程:

(1)企业通过电话向中关村密云园政策服务部提出需求;

(2)中关村密云园及时与中关村管委会对接企业需求。企业登陆中关村示范区官方网站http://zgcgw.beijing.gov.cn,进行线上申报。具体操作:企业登录首页-项目申报-服务平台-用户中心,进入“中关村企业统一申报服务平台”,企业注册或登录后,在“用户中心”填写申报单位基本信息,在“项目申报系统”选择相应申报项目,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时间及要求以中关村管委会官网通知公告为准);

(3)中关村密云园做好跟踪服务,了解申报情况,协调推进。

联系人:闫佳;联系电话:010-89098215

电子邮箱:425935157@qq.com

(十)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21.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自2020年2月5日至疫情结束,实行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政策。停征收费性质范围,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性质特种设备检验费,包括监督检验费和定期检验费。缴费主体界定如下:定期检验缴费主体是使用单位(电梯可以是使用管理单位),监督检验的缴费主体是报检单位(可以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使用单位,不做硬性规定)。符合上述缴费主体的可停缴。

办理流程:

(1)企业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区市场监管局提出需求;

(2)将办理材料电子版(扫描或照片均可)发送至特种设备检测所受理电子邮箱,由检验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可停征。疫情防控期间,建议企业尽量采用网上办理,如需现场办理的,办理人携办理材料到密云区特种设备检测所综合办公室办理,工作人员现场审核通过后,即可停征。

地址:密云区新北路11号,区市场监管局第二办公区309室。

联系人:邢桂文;联系电话:010-89037202

电子邮箱:myjtjs@scjgj.beijing.gov.cn

22.停征占道费(责任单位:区城管委)

自2020年2月5日起至疫情结束,对受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停征占道费。

办理流程:

(1)企业在申请占道许可要件时,一并提出停征占道费的申请;

(2)许可审批单位按照行政许可程序性规定,依法出具行政许可手续,停征占道费。

联系人:王磊;联系电话:010-69043935

电子邮箱:805284223@qq.com

23.停征污水处理费(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自2020年2月份起,对我区中小微企业停征污水处理费(非居民),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2020年2月份前,已预收的污水处理费(非居民)应退还缴费人。

办理流程:

(1)初审登记:使用自备井供水的企业持相关证明文件到区节水办办理初审登记,使用公共供水的企业持相关证明文件到各公共供水公司办理初审登记。证明文件包括:①申请核准表(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扫描件Word电子版,下载邮箱:swjgpk@163.com;密码:69046995);②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含公章的彩色扫描电子版);③2019年的纳税申报、社保缴费记录、上年资产审计表等证明本单位2019年的从业人员数量、年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的有效文件(含公章的彩色扫描电子版);

(2)区水务局审核:区节水办和各公共供水公司初审合格后,按照污水处理费代收单位分类列表登记,将登记表和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区水务局审核;

(3)转送污水处理费代收单位:区水务局将审定停征的中小微企业名单发至区节水办和各污水处理费代收单位;

(4)停征污水处理费征收:区水务局及各污水处理费代收单位,接到审批通过的中小微企业名单通知后,执行停征污水处理费。

联系人:张华、马阔;联系电话:010-69046995

电子邮箱(接受申报材料电子版):

檀州自来水公司:38149831@qq.com

万家水务有限公司(溪翁庄):wanjiashuiwu@163.com

密云区节水办:lingli.ma@163.com

开发区管委会北京力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41706425@qq.com

四、畅通渠道,聚焦重点,助力企业发展

(十一)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各项政策

24.落实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鼓励企业通过新建或技术改造的方式,快速提升疫情防控物资生产能力。对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扩大生产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的防疫药品、物资、检验检疫设备等(属于《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急需疫情防控物资及关键原料目录》范围,或本市另有需求的重点物资)的企业,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或贷款贴息类补贴。

办理流程:

(1)企业登录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jxj.beijing.gov.cn/,搜索“《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疫情防控物资产能提升项目的通知》”,下载项目申报通知及附件;

(2)企业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区经信局;

(3)区经信局初审合格后将申请材料报市经信局;

(4)企业项目申报结果反馈到区经信局,区经信局进行跟踪、汇总。

联系人:田兆龙;联系电话:010-69043927

邮箱:chanyeke888@126.com

25.落实服务券补贴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引导我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选择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确定的供应商提供在线办公、视频会议、法律咨询、在线检测、网络销售等服务或产品,享受产品合同额的50%,金额不超过20万元的服务券补贴优惠政策。

办理流程:

(1)企业通过电话向区经信局提出服务券使用需求;

(2)企业登录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jxj.beijing.gov.cn/或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smebj.cn,搜索“《关于向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发服务券的通知》”,下载通知及附件内容,选择产品供应商并签订产品(服务)合同;

(3)产品供应商将符合条件、有服务需求的中小微企业情况发至市中小平台,市中小平台审核该企业条件以及可用服务券额度,审核通过后将结果反馈产品供应商;采取分批补贴方式,每季度集中兑付服务券;

(4)企业将享受服务券补贴情况反馈到区经信局。

联系人:朱林;联系电话:010-69071019

邮箱:myzhongxiaoqy@126.com

26.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倾斜力度(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各单位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统筹确定本部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且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应达到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各单位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各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采购内控机制,在确保采购时效的同时,保证采购质量。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按照国家和市级有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为首要目标,各单位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货物无需审批。同等条件下,各单位应优先采购辖区内中小微企业坚持正常生产经营企业的商品和服务。

办理流程:

(1)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应明确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

(2)各单位通过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申报政府采购项目,并在附件中注明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的具体需求;

(3)各单位根据采购情况确定是否属于疫情防控采购;

(4)各单位通过内控制度确定内部采购工作程序,保留项目采购文件和凭据以备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5)各单位要在采购项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采购文件、采购项目清单、采购合同等资料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雷俊雅、孟源;联系电话:010-69046612

电子邮箱:czjcgb511@163.com

(十二)支持其它重点行业发展

27.支持重点商业企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保障市民基本生活的便民菜店(生鲜超市)、便利店等区级便民网点设立项目的,落实市级政策,对其给予房屋租金等支持,支持比例上限由50%提高至70%。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纳入《密云区2019-2021年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予以重点支持。

办理流程:

(1)便民商业项目建设完成后,向区商务局提出申请,并将验收申请表等相关文件材料提交至电子邮箱;

(2)区商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验,符合条件的,1个工作日内报区政府审核;

(3)区政府批准后,及时拨付。

联系人:魏硕;联系电话:010-89089303

电子邮箱:syfwfzk@126.com

28.支持文旅企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积极向文旅企业宣传市级支持政策及补助方式,文旅企业参照中小微企业相关政策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全额退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待疫情结束后再适时重新缴纳。

办理流程:

区内相关文旅企业可直接拨打各牵头部门电话,办理相关政策,也可拨打区文旅局电话进行咨询。

企业联系人:李如升;联系电话:010-69043022

旅行社联系人:蔡长江;联系电话:010-69041194

电子邮箱:69041194@163.com

29.支持文化类企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对符合《北京市文化企业“房租通”支持办法(试行)》条件的文化企业,审核通过后,给予审定实际办公用房资金额不超过30%的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办理流程:区内各文化企业可直接向区文旅局申报。

联系人:马凤德;联系电话:010-69041652

电子邮箱:mywhk2009@163.com

30.支持体育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区体育局)

对受疫情影响的滑冰滑雪场所给予适当额度用水用电补贴。

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补贴条件的滑冰滑雪运动项目经营单位,登录市体育局官方网站http://tyj.beijing.gov.cn,找到公开信息《北京市体育局关于申请受疫情影响滑冰滑雪场所水电补贴的征集公告》,下载并填报《北京市受疫情影响滑冰滑雪经营单位水电补贴申请表》,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2)提交。将上述申报材料提交至区体育局;

(3)初审与汇总。区体育局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市体育局;

(4)审核与公示。市体育局组织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按照相关补助标准确定补贴金额,通过市体育局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贴资金。

联系人:陈洁;联系电话:010-53899597

电子邮箱:mytyjqtk@126.com

五、提高效率,强化保障,用心为企服务

(十三)加快新落地生产疫情所需物资项目审批

31.医疗器械类疫情防控物资相关审批(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全力做好密云辖区医疗器械类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服务工作,及时做好与市药监局器械处和审批中心的对接,加快审批进程,帮助企业尽快投产。疫情防控期间,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批和许可审批材料可同时提交,大幅度缩减注册环节审批时限,企业材料齐全,具备成品的条件下,最短2周可取得注册证和许可证,但批准的注册证和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年,最短为3个月,根据产品特性和风险由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

办理流程:

(1)登录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系统http://xzsp.yjj.beijing.gov.cn/bfdaww/common/index/style/login/login.jsp,注册后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2)申报后打印申请表,连同相关材料一同提交,具体材料可通过北京市政务服务网进行查询;

(3)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和生产许可在区市场监管局办理(地址:密云区新南路49号417室);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在市药监局办理,相关材料提交至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裴杰

电子邮箱:qixiabaohua@163.com

32.推动创新品种加速进入审评、审批绿色通道(责任单位:中关村密云园)

对符合疫情防控和诊疗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协调推动创新品种加速进入防控产品应急审批绿色通道。

办理流程:

(1)企业通过电话向中关村密云园政策服务部提出具体需求;

(2)中关村密云园以邮件形式向企业发送《中关村示范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项目与支持措施申报备案表》,企业需明确填写检验原理(方法学)、适用样本类型、检测时间、检测灵敏度等核心指标以及创新品种研发进展;

(3)中关村密云园向中关村管委会提交申报备案表;中关村管委会会同有关部门研判产品;对通过初筛的企业产品提交相关部门检测(对未通过的产品及时向企业明确研发改进和提升的方向);进一步将相关部门检测反馈企业;跟踪和评估创新品种应用情况;

(4)中关村密云园做好跟踪服务,了解申报情况,做好协调推进。

联系人:闫佳;联系电话:010-89098215

电子邮箱:425935157@qq.com

(十四)加强政务服务

33.实行“不见面、少见面”审批服务(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局)

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可灵活选用全程网上办理、“密切帮”APP申报、网上预审、电子邮件预审、EMS快递寄送申请材料、专项业务咨询等服务方式办理,开通政务专线由政务专员进行接听,接收申报办事诉求,电话指导网上审批操作流程。确需到现场进行业务办理的,可在“密切帮”APP的综合服务专区或拨打政务专线预约办理时间。到达政务服务中心后,由政务专员全程帮办代办,减少等候时间,即办即走。

办理流程:

(1)登录区政务服务网http://www.bjmy.gov.cn或首都之窗http://banshi.beijing.gov.cn进行查询;

(2)拨打政务专线:010-69027588、010-69020504、010-69020084进行咨询或预约。

联系人:饶旭、曹东月;联系电话:010-69027588、010-69020504、010-69020084

电子邮箱:miyunzwzy@163.com

34.加快营业执照办理(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大全程网上办理力度,积极引导办事群众选择网上登记,推行双向寄递。对疫情防控、医用物资等行政许可业务,开设“绿色通道”。

办理流程:全程网上办。

网址:http://ect.scjgj.beijng.gov.cn/index

联系人:田芳芳;联系电话:010-69041054

35.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审批(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局及相关单位)

对申请人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或存在瑕疵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政务服务事项,经过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审批部门做出办理结果前补正所缺材料,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可先行受理,进入正常审批程序,待申请人补齐补正全部材料后,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快速出具办理结果意见,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

办理流程:

(1)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告知申请人符合容缺受理的情形;

(2)申请人自愿填写《容缺受理承诺书》;

(3)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缺失申请材料。

联系人:饶旭、曹东月;联系电话:010-69027588、010-69020504、010-69020084

电子邮箱:miyunzwzy@163.com

36.实施领用发票和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免费邮寄服务(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疫情期间,向辖区内纳税信用等级为“A、B、M”级的单位纳税人和重点企业纳税人推广免费“票E送”服务,同时向辖区内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推广免费“邮寄代开”服务,让纳税人享受“非接触式”办税缴税服务,支持企业正常发展。邮寄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由区财政资金进行支付。

领用发票办理流程:

纳税人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beijing.chinatax.gov.cn,选择导航栏的“发票业务”,点击“发票发放(票e送)”按钮,进入“票e送”页面,填写申请表。24小时服务热线:4006289911。

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流程:

纳税人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beijing.chinatax.gov.cn,点击“我要办税”目录下的“发票使用”模块,选择“发票代开”模块中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选择“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邮寄配送)”模块,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24小时服务热线:4006289911。

联系人:周凯;联系电话:010-89089032

电子邮箱:myswzgk@sina.com

(十五)提供法律服务

37.法律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组建密云区律师协会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团,对接区发改委、经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全面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对提出申请的中小微企业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依托市12348热线平台,组织专业律师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办理流程:

(1)中小微企业电话提出申请;

(2)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和公证律师管理科指派律师;

(3)指定律师与中小微企业对接;

(4)律师提供专业服务。

联系人:相英春;联系电话:010-69044041

电子邮箱:my_jck@163.com

38.公证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精准把握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不可抗力相关事项公证法律服务,开通公证绿色通道,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不可抗力相关事项公证服务。

办理流程:

(1)渔阳公证处依法依规开通绿色通道;

(2)企业拨打公证处服务热线;

(3)公证处派员提供专门公证服务。

联系人:左华;联系电话:010-69021051、010-69085671

电子邮箱:bjyygzc@163.com

(十六)加强园区企业开复工服务保障

39.保障企业安全复工生产(责任单位:中关村密云园)

为疫情防控货物、生活必需品及国家级、市级重大工程建设原材料和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项目建设原材料的调配、运输提供保障,及时为相关企业办理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通行证。加大企业复工保障力度,加强防控工作技术支持。鼓励和引导区内连锁餐饮企业与复工企业开展合作,提供“无接触”送餐服务。

办理流程:

企业通过电话或邮件向中关村密云园提出需求;

(2)按照复工审批流程及时对企业复工申请进行审批,或根据企业提出的其他需求,及时协调解决。

联系人:尹海龙;联系电话:010-61028167

电子邮箱:623546364@qq.com

以上政策措施适用于在密云区注册、经营、纳统的企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底(文中具体措施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本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结束等原因政策措施不再有必要性的自然失效)。

其他领域相关支持政策严格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5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及国家相关部委、北京市相关部门后续出台的各类支持政策及实施细则贯彻执行。

附件:密云区经信局《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具体措施》(密经信发〔2020〕5号)

附件: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具体措施(密经信发〔2020〕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和稳定发展,现结合部门职责和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做好相关政策文件的宣贯落实工作

积极宣贯落实市委市政府、市经信局和区委区政府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出台的一系列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将政策宣传到位、解读到位,将文件精神落实到位。

责任科室:

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朱林 010-69071019)

产业促进科         (王靖峰 010-69043927)

企业服务管理科      (陈阳  010-69045744)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心 (李琴 010-69055880)

二、做好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优惠政策申报工作

按照市经信局做好肺炎疫情期间融资担保项目申请办理流程要求,针对密云区有融资需求且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疫情期间提供生活服务保障的小微企业和对疫情防控相关小微企业,引导企业优先选择北京市政府性担保、再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争取担保综合费率(担保费加评审费)和担保、再担保费率的相关优惠政策支持(详见附件1: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相关事项办理流程》的通知)。

责任科室: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朱林010-69071019)

三、做好中小微企业服务券相关申报工作

合理引导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疫情期间采取在线办公、视频会议、网络销售、在线检测等方式开展工作。引导企业选择市级认定的服务券供应商提供的线上办公产品和服务,及时跟踪企业服务情况,争取享受北京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券优惠政策支持(详见附件1: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相关事项办理流程》的通知)。

责任科室: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朱林010-69071019)

四、加强中小微企业线上服务

充分利用密云区中小微企业线上平台(密云中小企业网站,密云中小企业阿里钉钉平台等),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线上的政策宣传、财税报表解读、相关项目申报、法律知识宣传等信息化服务。联合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在线上开设培训窗口,为中小企业提供企业信息化管理、财税风险防控、人力资源管理等一系列在线培训。

责任科室: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朱林010-69071019)

五、配合做好创客北京“疫情防控专题赛”

配合市经信局开展“创客北京2020”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线上征集,设立“疫情防控专题赛区”,征集诊断试剂、药物疫苗、防护装置、器械装备、大数据监测分析等创新项目,并做好落地服务和推广应用工作。

责任科室: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朱林010-69071019)

六、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符合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政策的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领域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围绕防控疫情所需物资实施技术改造提质增效增加产能或通过新增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生产线快速形成产能的项目,对相关有效释放产能的项目,协助企业申请市级投资补贴或者贷款贴息支持(详见附件2: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疫情防控物资产能提升项目的通知)。

责任科室:产业促进科

(王靖峰 010-69043927)

七、持续开展金融机构对接中小微企业的系列服务活动

开展金融机构与企业线上对接活动,积极配合区发改委、经融办推广金融机构出台的应对疫情的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责任科室: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朱林010-69071019)

八、配合市经信局加强信用评级管理

对因疫情影响造成中小微企业出现信用负面记录的,暂不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对企业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医药器材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负面记录的,要及时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责任科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心

(李琴 010-69055880)

九、统筹保障生产防疫物资企业尽快达产

加快生产防疫物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进度,统筹项目生产建设、相关资质认定、物流运输等,协调促进企业尽快达产。

责任科室:企业服务管理科

(陈阳  010-69045744)

十、加强企业复工生产保障

推进企业复工生产,结合全区工业企业的情况,特别是重点企业的复工计划,制定分批复工计划,保障符合要求的企业尽早复工,促进企业稳步开展生产。

责任科室:产业促进科

(王靖峰010-69043927)

以上政策措施适用于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且在北京注册的中小微企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底(文中具体措施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结束等原因政策措施不再有必要性的自然失效)。

附件:1.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相关事项办理流程》的通知

2.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疫情防控物资产能提升项目的通知

(注:文件附件及相关内容请登录北京市经信局网站jxj.beijing.gov.cn搜索文件标题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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