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S000/ZK-2019-000072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文种分类] 通知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体育
-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密政办字〔2019〕33号
-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密云区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
- [成文日期] 2019-09-26
- [发布日期] 2019-09-26
- [实施日期] 2019-09-26
- [失效日期]
密政办字〔2019〕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密云区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暂行)》已经区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密云区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暂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学校体育资源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推进全民健身的积极作用,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7〕1号)及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目的
通过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在寒暑假、节假日和课余时间面向市民开放,缓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与体育场馆资源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发展。
二、实施原则
坚持“政府统筹、多方参与,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校内优先、安全为重,服务公众、体现公益”的原则,形成政府部门、街道(地区)和学校相互衔接的推进机制,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开放工作,促进全民健身事业繁荣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开放范围
密云城区公办中小学校田径场、篮球场、足球场等室外场地(含场内体育设施)及羽毛球馆、篮球馆等室内体育馆(含馆内体育设施)。
(二)开放时间
1.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7:00—21:00(除学生在校训练、社团活动时间外)。
2.工作日课余时间:19:00—21:00。
3.密云区体育传统校及篮足球特色校周六日组织学生训练和社团活动,寒假约有20天训练,暑假约有40天训练,故上述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时间相对较少。
(三)开放管理
1.各中小学应将体育场馆开放时间、健身项目、人员要求等内容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对社会公示。学校因故需暂停开放的,应提前向社会公示原因及暂停期限。
2.各中小学负责本校体育场馆的开放保障工作。责成专人负责,做好开放区域和非开放区域的隔离维护,不影响学校其他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时,制定本校体育场馆开放实施方案和突发事故紧急处置预案,做好风险化解。
3.各中小学负责定期对场馆、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做好记录,确保场馆、设施、器材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4.各中小学保安和街道(地区)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在学校体育场开放时段负责体育场市民活动秩序的管理,应及时劝阻携带宠物、酒后、精神异常等人员和社会车辆进入学校场馆。公安部门要加强开放时段、开放场地周边巡逻,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5.各中小学室内体育馆的开放实行预约管理,由属地社区居委会负责预约登记并通知学校,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体育馆的开放。
6.居民从操场专用通道或校门进入学校健身锻炼,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校园环境,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密云区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工作联席会,由区政府主管领导为总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区教委、财政局、人保局、公安分局、城管委、园林绿化局、园林中心、公路分局、规自分局、各街道(地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教委,办公室主任由区教委主任兼任。
1.区教委负责开放学校的统筹协调工作,根据实际增设所需保安、保洁人员。开放学校负责安排对外开放的体育设施和工作人员,对外公示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时间、管理办法、校园安全制度等。
2.各街道(地区)、社区居委会负责健身人员的秩序管理,引导居民有序、就近至开放学校健身锻炼,引导广大市民了解科学健身知识,明确权利和义务,自觉爱护学校财物,维护学校秩序。
3.区财政局负责体育场馆开放工作的经费保障,将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所需人员经费、场地设备维护经费等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予以保障,监督检查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区人保局协助学校做好体育场馆开放人员经费发放工作的政策指导。
4.区城管委、规自分局、园林绿化局、园林中心、公路分局负责协调学校操场周边绿化带、围墙、公共卫生间等设施改建相关手续办理工作,为市民进入操场健身锻炼提供便利。
5.区公安分局负责及时接受群众报警并依法处理。
6.区城管委负责将开放的体育场区域保洁工作纳入公共空间管理。
(二)机制保障
在密云区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工作联席会的领导下,由区教委牵头对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定期会同区财政局、人保局、公安分局、城管委、园林绿化局、园林中心、各街道(地区)及有关学校召开协调会,解决体育场馆开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附件:1.密云区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学校名单
2.密云区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管理细则
附件1
密云区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学校名单
1.北京市密云区第一小学
2.北京市密云区第二小学
3.北京市密云区第三小学
4.北京市密云区第四小学
5.北京市密云区第五小学(民族小学)
6.北京市密云区第六小学
7.北京市密云区第七小学
8.北京市密云区南菜园小学
9.北京市密云区果园小学
10.北京市密云区季庄小学
11.北京市密云区檀营满族蒙古族乡中心小学
12.北京市密云区第三中学
13.北方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密云分校
14.北京市密云区第五中学
15.北京市密云区第六中学
16.北京市育英学校密云分校
附件2
密云区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管理细则
为落实《密云区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暂行)》,实现密云区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在寒暑假、节假日和课余时间面向市民有序开放,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开放范围
1.密云城区公办中小学校田径场、篮球场、足球场等室外场地。
2.密云城区公办中小学校羽毛球馆、篮球馆等室内体育馆。
(具体开放学校共16所,其中,第六中学操场正在建设中,待建成后开放。)
二、开放时间
1.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7:00—21:00
2.工作日课余时间:19:00—21:00
(备注:学校有学生在校训练、社团活动时,应在校门口张贴告示,说明暂停期限及原因)
三、开放管理
(一)健身人员管理
1.健身人员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场馆使用的相关规定。
2.健身人员禁止携带宠物以及自行车、机动车等交通工具进入学校场地。
3.健身人员在开放区域活动期间,学校非开放区域卫生间不对市民开放。
4.健身人员在开放场地禁止使用大功率音响设备,避免扰民。
5.健身人员不得使用场馆设施做危险运动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活动。
6.饮酒后和精神异常等人员禁止进入学校体育场馆。
7.健身人员应爱护场地设施设备,自觉维护环境卫生,故意损坏场地设施设备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健身人员进入学校体育馆必须更换运动鞋,自行保管好贵重物品,遗失自负。
9.健身人员在健身项目轮换、球场使用过程中应服从工作人员协调管理。
10.健身人员自觉遵守场馆开放时间,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入或离开学校体育场馆。
(二)场地设备管理
1.各中小学制定本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工作方案,将体育场馆开放时间、健身项目、人员要求等内容对社会公示。
2.各中小学配齐室外体育场地灯光,保障室外体育场正常使用。
3.各中小学做好开放区域与非开放区域的隔离,确保学校非开放区域设施设备安全。
4.各中小学定期对场馆、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做好记录,确保场馆、设施、器材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5.体育馆实行预约管理,健身团体提前一周到辖区街道居委会登记预约,居委会查验团体资质、登记并通知学校,学校根据情况安排活动时间。
6.场馆每次预约使用时间不超过2小时,每周同一团体预约学校场馆不超过2次。
7.各中小学工作人员负责校门或健身通道的开启、关闭工作。
8.保安和居委会、学校工作人员加强学校场馆巡视,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9.区城管委将开放的体育场区域保洁工作纳入公共空间管理服务范畴,每天定时保洁。
10.学校体育场馆供居民锻炼、健身使用,不得从事与体育健身无关的活动。
(三)安全管理
1.健身人员根据身体实际,选择适当的健身项目,不做危险活动。如发生意外,由本人负全责,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街道居委会等工作人员本着人道主义原则进行必要的帮助。带儿童活动的家长,要认真履行监护人责任,对儿童活动安全负全责。
2.健身人员应本着健康、互助、友爱的精神参与健身锻炼,服从学校、街道居委会等工作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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