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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索引号]11S000/ZK-2017-000033
  2. [有效性] 现行有效
  3. [文种分类] 通知
  4.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5.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6. [发文字号] 密政办字〔2017〕13号
  7.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密云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7-2020年)》的通知
  8. [成文日期] 2017-05-08
  9. [发布日期] 2017-05-08
  10. [实施日期] 2017-05-08
  11. [失效日期]
【现行有效】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密云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7-2020年)》的通知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7-05-08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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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政办字〔2017〕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北京市密云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7-202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

北京市密云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2017—2020年)

地方志编纂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是文化基础建设工程。为推动全区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北京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特制定《北京市密云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7—2020年)》。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按照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的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以首善标准依法全面推动地方志事业繁荣发展,为密云建设以“四个走在前列”为目标的和谐宜居首善之区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性与科学性的统一,坚持地方志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通过修志编鉴和开发利用地方志成果,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密云文化自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依法治志。认真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北京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区地方志工作机构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职责,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和提供支持,建立依法治志的长效机制。

——坚持科学发展。突出时代特征、密云特色和专业特点,以修志编鉴为主业,统筹做好地方志编纂的组织、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实现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修志的优良传统,总结和汲取密云地方志和年鉴编纂的经验教训,深化改革、与时俱进,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方法创新。

——坚持质量第一。存真求实、确保质量,正确处理质量和进度的关系,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将质量意识、精品意识贯穿于地方志工作的全过程,努力打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人民的精品志鉴。

——坚持修志为用。把不断提高地方志工作服务密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作为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地方志开发利用水平和服务大局的能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读志用志水平,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服务。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面完成《密云县志(1991—2010)》和《北京市密云县地名志》编纂任务,完成每年一部的《北京密云年鉴》编纂出版工作,加强对社会修志的指导和管理,加快信息化和方志馆(室)建设,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建立具有密云特色的地方志编修体系、理论研究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工作保障体系“五位一体”的综合体系,开创密云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

四、主要任务

(一)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为启动新一轮修志打好基础

2020年前,完成《密云县志(1991—2010)》的编纂和出版发行,努力打造一部具有时代特征、密云特色和专业特点的精品佳志,同时为启动第三轮修志做好准备。适时启动乡镇志编纂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区直部门、社会单位、行政村编史修志。

1.加强制度化建设。全面梳理总结第二轮修志中形成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制定一批新的规章制度,逐步完善地方志工作规章制度体系。

2.创新组织运作模式。继续实行主编负责制,保持主编人员相对稳定。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要按阶段目标分解年度工作任务,科学制定工作计划,有序推动工作落实。进一步明确志书指导人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全面规范指导人员的工作。

3.健全志书质量保障体系。严格执行《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建立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评议、审查验收等制度,加强修志人员业务培训,落实篇目论证和备案制度,做好资料收集和考证工作,完善承编单位编纂机构、承编单位编纂委员会、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分级把关、各负其责的三审定稿制度,确保志书观点正确、体例严谨、内容全面、特色鲜明、记述准确、资料翔实、表达通顺、文风端正、印刷规范。

4.做好启动第三轮修志准备工作。全面总结第一轮、第二轮修志工作经验,组织志书评比,宣传利用修志成果,开展读志用志活动。认真研究第三轮修志的组织管理、运作模式、续修方式等,适时启动第三轮修志工作。

(二)完成《北京市密云县地名志》编纂任务

按照《北京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划(2015—2020)》统一部署,以提升地名管理水平、规范地名管理、拓展地名服务,加强地名文化保护为目标,存真求实,科学、准确、客观、全面地记录密云地名的历史与现状。

1.政府主导,专家指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地方志、民政、规划部门的主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配套政策,夯实基础。发挥专家指导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合力。

2.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体现特色。准确把握地名工作现状、问题与诉求,突出地名的区域和时代特色,挖掘地名的文化内涵,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实现地名文化传承保护。

3.创新驱动,确保质量。运用地名研究的最新理论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地名普查信息的挖掘、开发和利用。树立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确保编出精品佳志。

(三)全面提升《北京密云年鉴》编纂质量

全面提升密云年鉴编纂和出版质量。根据密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突出时代特征、密云特色和专业特点,不断提高资料价值。

1.贯彻落实《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不断丰富完善《北京密云年鉴》编纂方案、编纂规范,完善主编责任制、编纂人员责任制、督察反馈制、奖励激励制等各项制度,做好编辑、出版各环节工作,提高编纂质量,打造精品年鉴。

2.加强培训,畅通交流,培养专业化编辑队伍。利用全国年鉴版协工委和北京方志界师资及资料优势,加强年鉴业务培训,区政府每年举办一次年鉴工作培训会。发挥整体效能,参与各区合作,扩大业务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互补。同时,关注全区中心工作,加强区内各部门、各行业交流合作。

3.统筹年鉴事业发展,构筑“大年鉴”工作格局。鼓励有条件的区直部门编纂部门、行业年鉴,鼓励镇街编纂地区年鉴。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加强对部门、镇街年鉴编纂的管理、指导。

(四)加强地方志资料信息化和方志馆(室)建设,提高网络化、数字化水平

加强方志馆(室)和地情资料库等基础设施建设,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强化资料及信息化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1.加强方志馆(室)建设。把方志馆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条件成熟时建设密云方志馆。把密云方志馆建设成为地方志和地情资料的收藏展示中心,区情、地情的研究咨询中心,地方文化的交流活动中心,爱国家、爱家乡、爱岗位的教育基地。在区图书馆、档案馆设立密云地方志保存、展示、借阅室。

2.加强地方志资料建设。加大依法收(征)集地方志资料力度,建立和完善地方志资料工作制度,大范围、多渠道地收(征)集、购置与本区相关的地情资料,形成地方志资料收(征)集工作的常态机制。同时,要建立资料收集、保管、使用等制度,使地方志资料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用社会调查、口述史等方法,拓展资料收(征)集范围和渠道,建立能够全方位适应地方志编纂需要的地方志资料保障机制。

3.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加快建立志书、年鉴的全文检索数据库,实现资料数据化。加快区地情资料网和史志网站建设,为社会各界提供开放便捷的查阅、咨询服务。

(五)活跃学术研究氛围,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

围绕地方志工作实践,深入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为地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撑,指导地方志工作。

1.创新学术研讨形式。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成立密云史志学(协)会,深化理论研究,坚持理论研究与指导实践相结合,探讨解决地方志工作中遇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2.结合修志编鉴实践,组织地方志工作者和社会爱好者撰写理论文章,深化地方志课题研究,提高理论水平、专业能力。

3. 加强理论研究合作。定期组织学术研讨,开展与区外方志界的业务交流活动,拓展地方志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

(六)广泛开展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发挥地方志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的新模式和新方法,促进社会各界利用地方志资源。加强对地方志资源的深加工,拓宽服务渠道,增强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手段,更好地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满足人民群众需要。

1.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挖掘地方志资源的现实价值、历史价值,开发利用现有志书、年鉴及编纂过程中收集的地情资料,服务领导决策,服务社会各界。适应时代需要,开展丰富多彩的读志用志、读鉴用鉴活动。

2.指导编纂规划外志书。鼓励乡镇、村,街道、社区,社会单位编史修志,依法做好管理、指导、培训、审查验收工作。

3.推动旧志整理出版。发挥密云旧志丰富的资源优势,落实《北京市旧志整理规划(2016-2020)》,开展旧志点校、整理工作,每年翻印一两部密云旧志,传承密云历史。

4.提升地方志宣传和利用水平。加强与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合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地情资料,大力展示地方志成果,推动方志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推动地方志文化建设。

(七)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环境,提升修志队伍素质

加强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一批优秀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地方志编修队伍,弘扬“修志问道、直笔著史”方志人精神。

1.完善人才培养工作机制。探索地方志人才培养、使用政策和措施,选拔培养从事地方志事业的高素质人才,为其提供学习和交流经验的机会,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与市方志办及有关部门合作,分级实施对地方志机构负责人、志鉴主编、编辑的专项培训,对地方志专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定期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促进其不断丰富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

3.聘请老同志参与修志编鉴工作。聘请熟悉情况、经验丰富的退休老同志参加修志编鉴工作,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报酬,保障专兼职修志人员必要的办公条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志

1.开展《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北京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的普及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修志编鉴的法制氛围,使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树立依法治志的意识,增强各承编单位和地方志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修志编鉴职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使地方志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2.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北京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要依法履行好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本区地方志工作的职责,依法对区域内地方志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和行政督查。

(二)完善领导体制,健全工作机构

1.加强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编委会及其办公室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把地方志工作纳入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工作任务,做到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八到位”)。成立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区主要领导任编委会主任,作为修志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区领导具体负责地方志工作,确保领导到位。

2.健全工作机制。区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与其有效履行职能相适应。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区地方志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并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结构。完善主编负责制,建立行之有效的主编选聘和任用机制。多方位培养修志人员,给予其应有的待遇和服务社会的成长机会。

(三)确保经费投入,改善工作条件

1.地方志事业经费纳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二轮修志和年鉴编纂、出版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列支,保证必要投入。

2.根据地方财力和工作需要,不断改善地方志工作条件、资料收藏条件和成果开发利用条件。

(四)健全奖惩机制,加强监督检查

1.完善地方志工作激励机制。定期组织表彰活动,对在地方志、年鉴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北京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有关规定,未完成本规划纲要确定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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