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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索引号]11S000/ZK-2011-000004
  2. [有效性] 现行有效
  3. [文种分类] 通知
  4.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旅游
  5.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
  6. [发文字号] 密政发〔2011〕11号
  7. [标题]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县旅游环境建设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8. [成文日期] 2011-03-14
  9. [发布日期] 2011-03-14
  10. [实施日期] 2011-03-14
  11. [失效日期]
【现行有效】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县旅游环境建设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1-03-14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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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政发〔2011〕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密云县旅游环境建设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第16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十一届县委第97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

2011年3月14日

密云县旅游环境建设重点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化旅游环境建设,如期实现“三个走在前列”奋斗目标和“绿色国际休闲之都”发展定位,加快“北京市绿色休闲旅游综合示范区”建设步伐,县政府经研究,决定对全县旅游环境进行全面整治提升。

一、工作目标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明确提出要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全县上下要坚持树立抓环境建设就是抓发展、提升区域竞争力的工作理念。以大力发展乡村游,加强旅游环境建设为着力点,通过开展旅游环境建设行动,使全县生态环境优势得到长期巩固,旅游环境得到全面提升,实现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相和谐,从而提高全县旅游管理水平,提升旅游设施档次,提高地区美誉度。推进密云旅游业标准化、规范化和组织化管理进程,达到旅游服务规范、旅游设施高端、旅游环境一流的精致乡村生活目标。旅游环境建设提质增效,全面推动旅游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富民,为实现“绿色国际休闲之都”发展定位提供强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规范提升全县旅游整体环境。全力推进2011年旅游环境重点工程建设。拆除旅游交通沿线的私搭乱建、非法户外广告、交通指示牌、墙体广告;清理旅游交通沿线挤街占道、乱堆乱放;规范、提升旅游景区、饭店、民俗村、民俗户及旅游交通沿线商业服务设施的门头牌匾、导览牌示、宣传广告。规范改造相应建筑物风格及屋顶、墙体不和谐颜色;对景观节点进行绿化美化。

通过拆除、整理实现规整,恢复古朴的乡村风貌,保护乡村景观的原真性;通过提升改造实现规范,体现现代乡村的精致特点;通过景观节点建设阐释乡村文化,形成与城市文化的反差;通过对乡村怀旧象征物的保护和美学呈现,满足游客亲近自然、感受历史的审美体验;促进绿色休闲产业示范区建设。

(二)规范提升旅游软环境建设。以《密云县旅游业标准化管理手册》为依据,全面推进旅游企业的标准化管理,通过培训、考核、检查、验收等手段,提升旅游业整体形象和服务水平,逐步实现密云旅游服务的标准化、精细化、个性化,与“绿色国际休闲之都”品牌标准相适应。

(三)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一是建立旅游交通导示系统,在我县公共网络范围内的58个路口安置67组中英文对照的密云旅游道路指示标牌,在标牌中增加地区二维码和旅游咨询电话,为游客提供清晰、明确、人性化的信息指引;二是加强网络化建设。完善网站功能,加强网站建设,与游客形成互动,把网络化发展作为展示密云企业和乡村休闲旅游的重要窗口,提升密云旅游整体形象;三是建立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完善游客咨询服务中心功能,对全县旅游企业和民俗村实行网格化管理,统一编码,借助“随身游”系统、旅游导示系统及4001851766咨询电话,使游客实现精确点击,实现对游客的全程无障碍服务。

(四)推进民俗旅游规范化、标准化、组织化管理进程。将民俗村、户纳入“大旅游”范畴,树立“一个民俗村,就是一个乡村酒店”理念。通过对民俗村床上用品统一洗涤配送、推行“城乡一家亲”标准等工作,使民俗旅游达到经营组织化、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成为京郊乡村旅游经营管理的典范。

三、2011年旅游环境整治的重点区域

一个镇(北庄镇):镇区主街、清水河两岸、京承高速公路出口和苇子峪、北庄、东庄、营房、朱家湾、暖泉会等6个村庄的环境建设,打造京郊清水小镇。

一条沟(古北口镇汤河流域至新城子镇花园村整条沟域):按照《司马台-雾灵山国际休闲度假区沟域总体规划设计》执行。

一条路(京承高速路县经济开发区出口至经济开发区四期道路):重点是京承高速路县经济开发区出口至经济开发区四期(西统路)段道路两侧的环境整治和景观提升。

一条街(溪翁庄鱼王美食街):鱼街两侧商铺的门头牌匾提升和经营环境整治。

两个景区:黑龙潭景区、云峰山景区。重点是景区入口、接待设施、游步道和景区导览标牌的规范整治和景观提升。

两个乡村酒店:太师屯镇的百味庄园和穆家峪镇的圣水渔村。重点是接待设施、接待环境、标识标牌和接待服务的规范与提升。

18个乡村旅游示范村:

4个新建乡村旅游村,即石城镇黄土梁村、张家坟村,古北口镇司马台新村和巨各庄镇蔡家洼村。

6个传统乡村旅游村改造:新城子镇曹家路村、溪翁庄镇溪翁庄村、古北口镇河东村、古北口镇汤河村、北庄镇北庄村、石城镇北石城村。

8个新兴乡村旅游村改造:新城子镇花园村、溪翁庄镇黑山寺村、大城子镇大龙门村、太师屯镇落洼村、冯家峪镇西庄子村、河南寨镇宁村、穆家峪镇阁老峪村和不老屯镇史庄子村。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重点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实施方案和工程预算上报、审批阶段(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4月20日)。

(一)各乡镇聘请专业公司编制工程预算,于2011年3月20日前对企业报送的各项方案进行初审后,报送县旅游环境建设办公室。

(二)3月20日至4月5日,组织县农委、县市政市容委、县规划分局、县财政局和县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对各乡镇上报的方案进行确认、评审,审定预算。4月20日前县政府为所属工程单位下达工程施工任务书。

第二阶段:旅游环境建设重点工程实施阶段(2011年4月20日至2011年9月30日)。

按照审定后的设计方案进行重点工程建设工作。各乡镇按照2011年重点工程任务书内容,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各乡镇要建立旅游环境建设基础台账,每月向县旅游环境建设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度。

第三阶段:旅游环境建设重点工程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2011年12月30日)。

旅游环境建设工作办公室评审工作执行月度检查、年终评定的程序。月度检查时,旅游环境建设工作办公室对旅游重点工程进行打分,登记《密云县旅游环境建设工作台账》,并进行建设督导。

年终考核评定时,旅游环境建设工作办公室将组织县农委、县市政市容委、县规划分局、县财政局和县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对乡镇旅游环境重点工程任务进行综合评分。

旅游环境建设工作办公室将评定结果上报密云县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密云县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后,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环境建设的乡镇、街道和企业,县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对未能完成任务的乡镇和企业,县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旅游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旅游局。各乡镇成立相应的旅游环境建设管理机构。

(二)广泛宣传发动。利用密云电视台、密云生态报、密云旅游网等媒体加大对旅游环境整治、规范、建设等项工作的宣传报道。旅游环境建设办公室专门创建《旅游环境建设快讯》,对全县旅游环境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及时报道。

(三)建立旅游环境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建立审批机制。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密云县旅游环境管理办法》和《密云县旅游形象管理手册》,对旅游交通沿线建筑物外立面的风格与色彩、户外广告、门头牌匾依法实施审批管理。二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各乡镇政府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的旅游环境实施日常监管;县旅游环境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旅游交通沿线的环境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县旅游建设领导小组年度末对各乡镇旅游环境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评。三是建立落实反馈机制。各乡镇政府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如需相关部门协助解决的,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置;县旅游环境建设办公室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给各乡镇及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县旅游局负责对旅游环境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六、奖励政策

(一)景区环境建设。规范提升的主要内容包括:景区入口处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风格、色彩;景区游步道及导览系统;停车场提升改造;垃圾收集设施建设;绿化及景观小品建设。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投入资金总额的30%给予奖励。

(二)乡村酒店环境建设。规范提升的主要内容包括:乡村酒店接待设施的建筑风格、色彩;内部指示系统;环境绿化美化建设;停车场提升改造;节能环保设施改造。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投入资金总额的30%给予奖励。

(三)规范提升、改造民俗村、民俗户及旅游交通沿线商业服务设施建筑物门头牌匾和建筑物风格、色彩。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投入资金总额的50%给予奖励。

(四)各乡镇结合本镇实际出台配套政策,推进此项工作。

县政府对按时、按质完成整治工作的乡镇给予专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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