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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索引号]11S000/ZK-2009-000007
  2. [有效性] 现行有效
  3. [文种分类] 通知
  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5.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
  6. [发文字号] 密政发〔2009〕25号
  7. [标题]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县环境百日综合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8. [成文日期] 2009-07-02
  9. [发布日期] 2009-07-02
  10. [实施日期] 2009-07-02
  11. [失效日期]
【现行有效】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县环境百日综合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来源: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09-07-02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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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政发〔2009〕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巩固农村环境整治成果,提高全县环境建设效果,推进新农村建设,以优美的城乡环境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根据市新农办工作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以百日整治靓京郊、清洁农村迎国庆为活动主题,以培育文明风尚、提高环保意识,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大力开展环境百日综合整治活动,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干净、整洁、舒适、优美的城乡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环境百日综合整治活动,达到“六无三落实”工作标准,实现“路净、村净、庭院净,山美、水美、田园美”的目标。“六无”即:无垃圾乱倒,无乱堆乱放,无私搭乱建,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溢流,无乱写乱画;“三落实”即:落实管护队伍,落实管护责任,落实监管责任。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

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区域是:

1.高速公路、铁路、主要公路两侧,河道两岸;

2.旅游景区、景点周边村,民俗旅游村;

3.城乡结合部地区、各乡镇政府所在地;乡镇与乡镇之间,村庄与村庄连接线(处)等区域。

(二)重点内容。

1.清运积存垃圾。全面清理村内、村外、村庄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死角垃圾、建筑渣土,捡拾村庄周边的白色污染。

2.治理乱堆乱放。全面整理主街道、小胡同内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砖瓦,清理房前屋后的堆物堆料。

3.拆除乱搭乱建。拆除村内侵街占道、违章搭建的各类临时建筑,修整有碍观瞻的各种残墙断壁,保持墙体干净、整洁。

4.疏通污水溢流。加大村内、村外排水沟疏通,完善排水设施建设,规范村民倒水行为,禁止乱泼乱倒污水。

5.清洗乱写乱画。规范主要街道的户外广告牌设置,清洗粉刷乱贴乱挂和非法广告。

6.完善保洁设施。对损坏的垃圾桶、箱进行更换,对破旧的垃圾桶、箱进行维修刷新,合理增设公共场所垃圾设施。

7.加强绿化美化。充分利用道路两侧、村内、庭院空闲地、公共活动场所等,开展栽花、种草、植树活动,绿化美化庭院、村庄环境。

8.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新农村建设与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加强对垃圾储运设备设施的管护,加强对保洁员的管理,发挥保洁员在农村环境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加强各项制度建设,做到人员落实、工作落实、制度落实。

四、实施步骤

环境百日综合整治活动从2009年6月25日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6月25日—7月3日)。

落实市新农办“百日整治靓京郊、清洁农村迎国庆”会议精神,制定密云县环境百日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工作动员会,明确活动的意义、目的、任务、方法、步骤,全面启动环境百日综合整治活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7月4日—9月10日)。

按照工作方案安排,由县农委牵头,组织县市政管委、环保局、生态办、文明办等部门联合开展第二季度农村环境检查工作,深入了解全县农村环境状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时限,并建立工作台帐,实行台帐管理。

各乡镇、村组织人员围绕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重点,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解决积存垃圾、污水横流、乱堆乱放等突出环境问题,并结合建立的工作台帐,落实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9月11日—9月25日)。

一是县内自查(9月11日—9月20日),对照工作台帐,结合开展第三季度农村环境检查工作,对各乡镇、村环境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整治活动效果;二是接受验收(9月20日—9月25日),接受市农委等部门对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环境百日综合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吴成全同志任组长,县农委、市政管委、环保局、生态办、文明办等单位的行政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县新农办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各乡镇、各村要成立相应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落实工作职责,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做到环境整治全覆盖、不留死角。各乡镇要根据市、县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督促检查。县农委、市政管委、环保局、生态办、文明办等单位要加强对全县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要结合开展全县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环境检查工作,摸清全县农村环境底数,建立工作台帐,不定期的深入到乡镇、村对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各乡镇、村及时整改;要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在全县推广;要着力解决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领导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整治不彻底的镇、村予以通报,并督促落实。

(四)加强信息沟通。要及时反映活动进展情况,建立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各乡镇要根据活动进展情况,每周向县新农办反馈工作信息。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与相关单位、乡镇交流工作信息并向县新农办反馈。县新农办对各乡镇、各单位反馈的工作信息及时整理,以简报形式上报市、县有关部门和领导,同时抄送至县直各有关单位及各乡镇。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关心、支持、参与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提高农民参与环境整治的主动性、自觉性。要加大对广大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农民树立环境意识、生态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形成“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的良好社会氛围。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

200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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