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S000/ZK-2023-000017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文种分类] 通知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密政发〔2023〕20号
-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密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2023-04-23
- [发布日期] 2023-04-23
- [实施日期] 2023-04-23
-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密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3日
北京市密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增强水生态保护修复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推动用生态办法解决生态问题,促进密云区河湖生态环境复苏,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构建“一条战略发展带、四条全域特色文化旅游休闲发展带、多个特色小镇和特色产业”的发展格局,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22〕29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市委“保水、护山、守规、兴城”总要求,以保水保生态作为首要目标,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立足密云区自然资源禀赋、山水格局和发展阶段,遵循水的自然循环和社会循环规律,从生态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加强规划引领,强化空间管控,探索机制创新,科学系统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更加注重生物多样性保护,不断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高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尊重自然。注重保持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充分发挥生态系统自我调节、自我修复功能,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低碳节约,促进人水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规划引领、顶层设计。落实《密云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密云区密云水库流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编制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和水生态空间管控规划,并加强与相关规划衔接,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约束作用。
流域统筹、系统治理。立足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坚持以河流为骨架、分水岭为边界、流域为单元,统筹治水与治山、治林、治田、治村(镇/城)的关系,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表和地下,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
政府主导、机制创新。充分发挥政府在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同时注重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推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探索建立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创新工作推进机制,完善资金投入政策。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流域水土流失和点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防治,水生态空间管控体系初步建立,主要河道水系连通性明显改善,河湖水系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水平明显提升,健康河湖比例达到85%以上,密云水库总氮浓度较2021年有所下降,水生态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全社会共同保护水生态的良好氛围和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
到2035年,水资源战略储备能力持续保持全市第一,水资源保障功能显著增强;保水机制更加完善,水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增强;水生态空间管控体系趋于完善,全区河道水系连通性明显改善,河湖水系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保护效能大幅提升,密云水库总氮指标持续改善,水生态公共服务能力基本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水生态保护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全面建立。
二、工作任务
(一)科学制定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
1.推进流域水生态功能分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根据北京市划定的水生态功能分区,结合我区实际,因地制宜细化分区,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不同功能分区水生态保护修复的要求和目标。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服务中心、
相关镇街
2.编制河湖水生态空间管控规划。
按照尊重自然、尊重历史的原则,统筹考虑河流防洪、生态环境保护等功能要求,合理确定河湖等生态空间和生产生活空间。按照《北京市加强水生态空间管控工作意见》要求,编制完成密云区水生态空间管控规划,作为水生态空间保护和用途管控的基本依据。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规自分局
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绿化局
3.编制流域生态保护综合规划。
基于流域水生态功能分区,立足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充分考虑河湖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与流域各生态要素的关系,以流域为单元,以问题为导向,配合编制市级潮白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在综合考虑防洪安全、水资源优化调度、水环境质量改善、水生态健康等要素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潮白河流域主要支流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到2025年年底前完成制定基于总氮削减的主要支流流域系统保护修复规划及典型潮白河支流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系统治理试点工作,着力巩固提升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区和重点区域水生态功能。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规自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绿化局
(二)统筹推进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
统筹协调治水与治山、治林、治田、治村(镇/城)的关系,实施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持续降低入河污染物总量,实现清水下山、净水入河入库。
1.治山与治水相统筹。
(1)加强水土流失敏感区生态保护。对二十五度以上低效经济林,按逐步引导、自愿为主的原则,逐步调整改造为生态公益林;二十五度以上坡耕地实施生态退耕,重点针对二十五度以上坡地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增加地表植被覆盖度,提高生态韧性和水源涵养能力;在镇域国土空间规划中结合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优先落实二十五度以上坡耕地退耕任务。
责任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配合单位: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规自分局
(2)加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力度。推进流域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结合北京市矿山生态修复“十四五”规划及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到2025年,开展放马峪、建昌、云冶、首云、威克5座矿山生态修复合计555公顷,针对流域山区采矿造成的山体破损、水土流失等问题开展综合整治。同时加强监测和评估,降低水土流失强度等级,削减总氮,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区规自分局、区国资委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相关镇
(3)科学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贯彻落实《北京市密云水库流域水生态保护与发展规划》,依托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强科学研究,以总氮削减为重点,开展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试点工作。根据《北京市密云区水土保持规划(2017年—2030年)》,持续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到2030年全区123条小流域基本实现全部治理,水土保持率稳步提升。加强对生态清洁小流域内取土挖砂、私搭乱建、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监督执法,持续发挥生态清洁小流域作用。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相关镇
2.治林与治水相协调。
(1)科学开展造林绿化。持续通过森林健康经营和国家重点公益林抚育等方式开展营林造林工程,坚持以水定林、以水定绿,鼓励种植抗逆性强、根系发达、防护功能强的本土树种,加强造林绿化施工管理,提高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能力。综合施策推进林下水土流失防治和面源污染治理。继续加大林下表土保护力度,通过推广土壤免耕法结合果园生草等土壤管理方法,减少地表扰动;推广果园地面铺地布、树盘覆盖技术及规模化果园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实现土壤增肥改土、节水保墒;推广使用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生物防治技术,推进化肥农药减量。
责任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农业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发改委、相关镇
(2)加强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
坚持水域空间湿地自然恢复、自我修复,最大限度减少人为扰动,在密云水库实施155米—160米高程范围库滨带建设工程,构建水生、湿生、陆生植物相结合的生态保护带,拦截随降水、径流进入水体的各种面源污染物,发挥库滨带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的作用,切实改善库区生态环境,提升生态功能。
2022年—2025年,开展“刷缸”行动,清理建筑垃圾、废弃建筑物等废弃物,进一步实现库区范围本底清洁及全封闭管理;在155米—157.5米高程范围内依次采用乔木带—灌木带—湿地水域的布局方式,合理设计绿化复层种植结构,配置适宜的乔、灌、草种植比例,形成由低到高、由疏到密的植物带。
根据水土流失程度,在157.5米—160米高程范围种植乔木防护林带,形成防风固土、涵养水源、控制蒸发的环库绿化林带。
责任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水务局、密云水库综合执法大队、区农业农村局、相关镇
3.治田与治水相统筹。
(1)强化肥料农药施用精细化管理,减少面源污染。加强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与统防统治能力建设;建立主要作物病虫草鼠害综合绿色防控技术体系,实现天敌昆虫新品系研发和规模化、产业化生产,不断扩展农林业防治领域;提升生物防治研发基地软硬件水平,建设现代化农林害虫生物防治体系,到2025年,全区绿控覆盖率达到8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5%以上。建立肥药(化肥、有机肥和农药)精细化管理体系。制定流域肥药施用标准和肥药指导手册。重点调查监测分析潮河、白河等干流及重要支流流经镇化肥施用情况,制定化肥施用减量方案。推进化肥减量工作,推广测土配方精准施肥、有机肥替代、秸秆还田等技术措施。引导河道管理范围内现状耕地、园地进行绿色生态种植,因地制宜建设植被过滤带,降低农业面源污染。持续推进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工作,创新和建立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和处置长效机制,确保农业生产、生态、农产品质量安全,杜绝农业投入品废弃物污染引发水生态风险。
责任单位:区农业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相关镇
(2)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严格落实禁养区要求,严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建立水库下游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鼓励使用粪污处理新型技术及设备;继续加强水库一级区复养监管工作。到2025年,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7%以上;到2035年,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9%以上。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密云水库综合执法大队、区生态环境局、相关镇
(3)科学推进土地复垦和综合整治。科学划定耕地保护空间,复垦基本农田要避开一级水源保护区、水生态空间保护管理范围。根据分区规划及相关政策要求,合理组织实施土地复垦项目,确定土地复垦地块,落实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与审查制度,严格履行土地复垦验收程序。积极推进水生态空间保护管理范围内基本农田的优化调整。
责任单位:区规自分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绿化局、相关镇
4.治村(镇/城)与治水相统筹。
(1)加大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力度,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
压实镇街、村(居)、物业主体、桶前指导员责任,精准宣传发动,提高居民自主投放准确率,推动参与各方形成良性互动。推进可回收物体系建设,抓好非居民生活垃圾计量收费和精细化系统运行工作;做好源头分类工作,提高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类纯净度,力促源头减量。持续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完善农村“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的垃圾处理运行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收集、全转运;加大农村垃圾处理、检查、督导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长效管护机制,抓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到2025年,完成高岭镇、新城子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各镇街(地区)
(2)加大城乡污水收集处理力度,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制定《密云区农村污水(供水)治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2025年)》,由区水务局牵头实施“管网+厂站”集中式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对分散、不适宜“管网+厂站”模式的村庄建设三格化粪池或小型一体化设施;到2025年,密云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1%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治理;到2035年,全区城乡污水基本实现有效处理。开展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以密云云西再生水厂为试点,依托清华大学等科研院所资源,研究污水处理新工艺新技术,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密云污水治理模式;到2025年,实施密云新城规划范围内主干管网再生水配置体系建设,完成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提升工程;到2035年,再生水利用领域和规模不断扩大,结构趋于合理,全区再生水利用率稳步提升。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规自分局、密云水库综合执法大队、各镇街(地区)
(3)持续开展“清管行动”。为防治溢流污染,落实《密云区城市积水内涝防治及溢流污染控制实施方案(2021年—2025年)》工作任务,对辖区内排水设施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到2025年年底前完成隐患消除工作;加强日常检查巡查,提高排水运行管理能力,防止初期降雨污染河湖,保障全区排水管网畅通,持续改善河道水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公路分局、区住建委、区教委、区卫健委、中关村密云园、各镇街(地区)
(4)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实施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力争2025年城市建成区具备海绵功能的面积达到40%,2035年达到70%。继续开展积水点治理,到2025年年底前完成密云城区12个积水点治理工程。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城管委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规自分局、区公路分局、区住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气象局、区教委、区卫健委、区园林绿化局、区园林绿化中心、中关村密云园、相关镇街
5.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修复,促进河湖功能永续利用。
(1)实施重点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充分考虑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与流域各生态要素的关系,加强河流生态缓冲带建设,到2023年年底前完成白马关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到2025年推进实施北庄镇清水河(一期)、古北口镇汤河(一期)、石城镇生态修复(一期)建设工程。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水务局、区规自分局、相关镇
(2)着力提升河湖生态用水保障能力。坚持量水而行,立足流域水资源及调配工程条件,加强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统筹,优化雨洪水、地下水、再生水等配置,建立健全调度机制,推进基于多目标的水资源精细化调度,退还被挤占的生态用水。加强中小型水库调度,保障生态用水,逐步恢复河道生态流量。综合考虑生物节律和自然水文节律特征,科学实施生态用水调度,优化生态补水流量过程,促进地表地下协同修复,提升生态修复成效,推动河湖生态环境复苏。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相关镇
(3)坚持因水因地制宜修复湿地。充分利用雨洪水和再生水,严禁使用地下水。准确把握区域水资源紧缺现状和水资源管理要求,坚持湿地自然恢复、自我修复,不盲目建设人工湖、人工湿地、大水面造水景。
责任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配合单位:区水务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相关镇
(4)大力推动改善河湖水系连通性。以流域为单元,健全河流、湖泊、水库、沟渠等生态水系格局,逐步完善流域相济、多线连通、多层循环、生态健康的水网体系。对丧失水资源和洪水调蓄功能、阻断连通性的漫水桥、溢流坝等阻水建筑物和跌水设施,依法依规实施报废拆除;对确需保留的河道建筑物,改善生物连通设施。修复沙厂水库引清渠及南干渠,推动沙厂水库向巨各庄镇和东邵渠镇供水,补充地下水。到2025年,实现清水河、红门川河和洳河河道连通。到2035年,实现流域内主要河段生态连通性修复,有条件的河段恢复生态流量,流域水生态健康状况不断提升,实现水系连通、水资源空间均衡目标。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园林绿化局、区规自分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相关镇
(5)不断增强城市河湖滨水空间生态服务功能。在符合防洪安全等规定的前提下,科学实施城区河湖水域岸线滨水空间生态多功能融合,逐步恢复历史水系,促进城市功能织补和生态修复。聚焦白河潮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开发项目,兼顾生态性和亲水性,密云水库下游潮河、白河适宜区域适度开放河湖共享空间,提升河湖滨水空间生态服务功能,更好的满足市民休闲、娱乐、观赏等多样化需求。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规自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园林服务中心、相关镇
6.切实提升河湖栖息地生境及生物多样性。
(1)加强栖息地保护修复。进一步加强珍稀、濒危物种河段的栖息环境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水域、场所和生存条件。重点加强白河、潮河、清水河等入库河流开展湿地保护,提高入库河流自净能力。以栖息地营建、打通生态廊道为重点,通过鸟类等栖息地恢复、多样性生境系统及复合生态系统修复等手段,结合流域生态修复工程,落实栖息地生境多样性恢复要求,进一步加强乡土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修复,为鸟类、鱼类、两栖动物、底栖生物等重要野生生物提供良好栖息空间。
责任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服务中心、区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区规自分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水务局、相关镇
(2)强化滨水空间开发项目规划建设监管,保障野生生物栖息环境质量。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推动水岸融合、一体化规划设计,加强郊野河道、滨水步道、滨水经济开发、河道整治等开发建设规划和监管,充分对接水要素规划,加强水生态安全管控,适度拓展河道规划设计空间,重塑健康自然的河湖岸线,恢复多样化生境,以生境多样性驱动生物多样性。到2025年年底前分批完成14个镇国土空间规划及15个镇水要素规划。
责任单位:区规自分局、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相关镇街
(3)维护并提高河湖生物多样性。加强城市河湖生态化运行维护,为潮白河鱼类产卵、索饵、越冬、洄游提供全生命周期保护,为鸟类、两栖动物等野生动物栖息设立留野空间。完善健全野生动物植物监测救护体系,提升野生动物监测救护能效。
责任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规自分局、区生态环境局、相关镇
(三)加强水生态空间管控和监测评价
1.加快推进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探索水流自然资源(含水资源、水生态空间)登记模式,通过确权登记,明确水流范围边界、面积等自然状况,明确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并关联公共管理要求,推进水生态空间管控责任和要求落地落实。
责任单位:区规自分局、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区农业农村局
2.强化水生态空间管控。
(1)严格落实水生态空间管控要求。逐步退出河道非生态占地,分类处理不符合水生态空间管控要求的存量建设,加快推进河道、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障碍物的清退。到2025年年底前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勘界定标;拆除腾退河道主流区内违法违规建设,优化调整基本农田和河道内林地,确保行洪通畅。到2030年年底前通过移栽、自然演替等方式,实现河道滩地内稠密林木稀疏化,灌草化,优化提升滩地生态结构和功能。到2035年和远期,实现水生态空间内规划搬迁村的搬迁腾退,构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体系。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规自分局
配合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相关镇街
(2)加强水生态空间建设项目监管。严控各类与水生态空间主体功能不符的新增建设项目和活动,确保水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建立健全新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巡查、发现、报告、处置、反馈的闭环工作机制,确保做到“零容忍、长震慑”。
责任单位:区规自分局
配合单位: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密云水库综合执法大队、相关镇街
(3)加强河道生态化运维和监管。以“河长制”为抓手,深化河道监管和执法。以潮河、白河为重点,加强行刑衔接,及时发现、精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以问题为导向,推进河湖生态化运维管护,持续开展各类清理整治危害水生态环境行为的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规自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公安分局、密云水库综合执法大队、相关镇街
(4)加强入河排口监管。持续深化巩固入河排口整治成效,在入河排口污染溯源及动态管理项目“查、测、溯”基础上,强化部门协作,结合排口、监测数据做好水质变化分析,严格规范排污口审批,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环境执法。积极发挥科技手段,辅助做好入河排口规范化管理。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区水务局、密云水库综合执法大队、区城管执法局、相关镇街
(5)继续推进渔业净水。按照“渔业净水、生物保水、净水渔业、生态富民”工作主线,以净水富民相互促进为出发点,以科技为支撑,充分发挥渔业生态修复功能,实现以鱼控草、以鱼净水,完善水生生态系统。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水务局、密云水库综合执法大队、相关镇
(6)严控人为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行为。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构建以“风险+信用”为基础、“分级分类+协同”为关键、“科技+共治”为驱动的一体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事前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衔接机制,采取遥感、现场检查、“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检查核查,对“未批先建”“未批先弃”“未验先投”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实现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全覆盖,有效防治水土流失。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密云水库综合执法大队、相关镇街
(7)大力推进“智慧水务”建设。到2023年年底前,实现城镇污水污泥厂污水污泥量在线监测;健全山洪灾害防御体系,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实现所有雨量站和水位站4G通信传输,完善高风险地区智能预警设施建设;共享雪亮工程视频等其它行业相关数据,提升密云区智慧水务综合感知和分析能力。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相关镇街、区统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服务中心、区园林绿化局、区园林绿化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气象局、区应急局、区规自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文旅局、区经信局
3.加强水生态监测与健康评价。
(1)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以水生生物多样性为重点,加强水生态空间生态本底调查,加强水生生物外来有害入侵物种监测评估。开展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的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与评估工作,提升野生动物监测救护能效。加强科教宣传工作,强化公民保护意识。
责任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区规自分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水务局、区农业服务中心
(2)不断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水平。定期对全区主要入境入库、重点河道支流干流汇合处、城区景观河道及大中型水库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开展监测,并会同河北省承德市对潮河、清水河等主要河流开展省市跨界断面联合监测,实现京冀两地监测结果共享。及时关注全区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为水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继续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密云水库水生态监测工作,根据市级要求逐步启动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扩项和水生态监测工作。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密云水库管理处
三、完善政策机制
(一)创新工作推进机制
进一步健全水源保护制度,推行“流域统筹、区域落实”的水生态保护修复系统治理模式。建立规划联合编制和项目联合审查工作机制,建立以跨部门跨区域专责机构(或镇、村)为主体的项目实施运行机制,强化部门和区域联动,统筹陆域和水域,增强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系统性及区域发展协同性、集约性。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
(二)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建立健全密云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到2035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政策和制度体系全面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基本完善,“两山”转化成效显著,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密云模式”。
积极探索以水为媒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健全水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配合市级建立水资源保护和战略储备横向生态补偿制度;落实水生态区域补偿制度。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区统计局、区规自分局
(三)健全完善资金投入政策
创新项目资金投入政策和支持模式,探索打破分行业确定投资内容的传统做法,实行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综合支持政策。统筹中央、市、区等各项资金,保障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实施。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发展绿色金融,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通过自主投资、与政府合作、公益参与等模式,参与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实施和全生命周期运营管护等。探索建立水生态保护修复合理回报机制。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地区)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落实
以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为基础,以落实河长制为抓手,压紧压实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责任,形成部门联动、上下协同、流域统筹的工作格局。组建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小组,区级河长担任组长;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水务局、区国资委、区规自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园林绿化中心、区城管委、区城管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服务中心、区住建委、区公路分局、密云水库综合执法大队、区教委、区卫健委、区气象局、区统计局、密云水库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各镇街(地区)为成员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同时各指定一名副职领导为联络人,负责推动重点任务落实,促进区域管理与流域管理有机融合,增强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系统性和整体性。
(二)加强责任落实,完善考核评估
开展城市规划体检评估,以自然及生态岸线、水文地貌、连通性、生物多样性、水质、生态流量等为主要指标,开展河湖水系水生态保护修复状况评估,作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将水生态保护修复任务目标和相关工作纳入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考核体系。落实属地政府的主体责任,明确权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把责任逐级细化到部门、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建立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工作责任制和定期工作汇报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严格按时间节点组织落实;进一步强化部门之间沟通协作,确保落实到位。
(三)强化科技支撑,促进绿色发展
依托首都人才、科技、资源优势,探索开展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科学实验、机制创新和工程示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和管理经验。加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积极开展交流与合作,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理念与技术。
(四)加强宣传引导,推动社会共治
加强对相关涉水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宣传培训,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市民水生态保护修复法治意识。广泛普及水生态知识,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不断提升全民生态文明素养。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水生态保护修复,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水生态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加快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努力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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