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S000/ZK-2022-000019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文种分类] 意见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密政发〔2022〕22号
-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密云水库水源保护促进农民保水就业推进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2021.7—2024.6)
- [成文日期] 2022-04-21
- [发布日期] 2022-04-21
- [实施日期] 2022-04-21
- [失效日期]
密政发〔2022〕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加强密云水库水源保护促进农民保水就业推进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2021.7—2024.6)》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强密云水库水源保护促进农民保水就业推进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2021.7—2024.6)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上游保水、护林保水、库区保水、依法保水、政策保水”指示精神,推动密云水库水源保护,促进农民保水就业,结合库滨带建设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对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区管范围及潮河白河上游河道实施“定格、定人、定责、定章、定效”的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责任主体、管护人员、工作职责,建立完善监督考核机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实现全天候、全覆盖、精细化管护,确保大地覆绿、清水下山、净水入库,同时促进农民保水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主责
相关镇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统筹执法和管护工作,落实网格保水员职责,建立完善监管制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责权利相统一
明确任务,落实资金,确保责、权、利相统一。
(三)管护与农民增收相结合
网格化管理工作要与农民增收、精准扶贫紧密结合,通过组建网格保水员队伍,增加公益岗位,促进农民保水就业增收。
三、管护范围
网格化管理范围包括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区管范围及密云境内潮河、白河上游主河道。其中: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区管范围是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通知》(京政发〔2016〕55号)规定的范围(不含围网以内区域);上游主河道为密云境内潮河26公里、白河25公里沿线;河道两侧为区水务局组织划定的管护范围。
四、实施步骤
(一)划分保水网格
按照方便管理、无缝对接的原则,将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区管范围及潮河白河上游主河道划分为160个网格,其中一级区120个网格,河道40个网格(附件1)。各镇结合实际,明确每个网格的四至范围,绘制网格地图,建立网格档案。区保水委汇总并绘制全域网格地图。
(二)落实网格保水员
区保水委负责核定各镇网格保水员人数,各相关镇结合网格面积、管护事项、难易程度确定每个网格的人数。镇政府要制定《网格保水员招聘录用管理办法》,按规定选聘网格保水员。
1.网格保水员要求全部安排具备上岗条件的本镇农民,优先安排矿山企业下岗职工、低收入户、退耕退养农民。不得与护林员、保洁员等其他公益岗位重复录用。
2.各镇要本着统筹和普惠的原则,整合现有库区管护人员,充分考虑各村用工平衡,合理分配人员名额。
3.网格保水员由村支部村委会研究提名,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进行社会公示。完成以上程序后,报镇政府审核录用。保水员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估选聘。
4.各镇纪检监察组织要全程参与网格保水员的选聘和录用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明确网格保水员职责
1.巡查管护、及时发现问题。确保网格内24小时有人巡查、值守,及时发现涉水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
2.劝阻、制止并上报情况。网格保水员对巡查发现的涉水违法违规行为、事件进行劝阻、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上报镇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3.提供信息,配合查处。准确上报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情况等信息,并提供人证、物证等,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4.具体职责包括10个方面:看护林木矿产等自然资源、加强防火检查、监督抢栽抢种、看护库区围网、看护库区界桩、看护上游主要河道,监督养殖放牧、监督违法建设、监督乱排污水、保持环境卫生(附件2)。
(四)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1.区保水委考核。由区保水委牵头组成考核小组,制定《网格化管理考核办法》。考核的主要内容:一是各镇工作机制建设情况;二是网格保水员上岗履职情况;三是网格内涉水违法违规问题和处理情况。考核的方式采取日常检查、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重点抽查、年终集中考核等方式(附件3)。市水务局通过河长制工作巡查检查中反馈的问题,将作为网格化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2.第三方机构监管。区保水委聘请第三方社会机构对网格化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一是网格保水员上岗情况;二是网格保水员履职情况;三是网格内发生的涉水违法违规问题及处理情况。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区保水委办公室,由保水办向各镇反馈。检查情况每月月底小结,年终形成评估报告,作为区保水委对各镇网格化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3.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开通微信公众号,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参与水源保护工作。
4.考核结果运用。一是与镇政府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将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密云区镇街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密云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二是与网格保水员劳务补贴挂钩。网格保水员每扣1分,在下季度核拨到各镇的劳务补贴中扣减100元。三是与网格保水员工作岗位挂钩。网格保水员年度内累计扣除达到3分的,视为考核不合格,由镇政府辞退。
五、责任分工
(一)区保水委职责
区保水委对网格化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制定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管理制度和监督考核办法,督导检查各镇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二)镇政府职责
镇政府对本镇网格化管理工作负总责。划分镇域保水网格、绘制网格地图、明确网格长和网格员;建立完善责任制、监督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协助执法部门查处镇域内涉水违法事件;协调相关部门查处重大涉水案件。
(三)相关部门职责
密云水库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一级保护区内涉水执法工作,重大涉水案件由各相关部门共同查处。
六、资金分配与拨付
(一)资金分配
水源保护农民保水就业网格化管理资金每年安排4816万元(附件4)。
1.劳务补贴及意外伤害保险。区保水委根据各镇管护面积、岸线长度、管护任务难易程度等,确定2150名网格保水员,每人每月1500元劳务补贴,每年200元意外伤害保险,即:劳务补贴2150人×1500元/月×12月=3870万元,意外伤害保险2150人×200元/年=43万元。全年安排资金3913万元。
2.运行保障费用。为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正常运行,结合实际安排运行保障费603万元。其中:运行费430万元,按各镇保水员人数核定,每人2000元,用于购置登记记录本、笔等消耗用品及保水员马甲、手电、工具等管护装备;宣传费130万元,按每镇10万元(8个镇)、区保水委50万元核定,用于开展保水宣传活动及制作横幅、展板、标牌等;培训费43万元,网格保水员每人按200元核定,用于相关培训、教育。
3.应急费用。安排应急资金300万元,用于查处重大、突发案件、事件,购置抢险救灾物资装备,组织应急演练和集训。
(二)资金拨付
劳务补贴依据各镇提供的网格保水员花名册按季度拨付;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网格保水员到岗后一次性拨付。运行保障费用年初预拨50%,年终由区保水办按照支出范围审核后据实拨付。应急费用由区保水委根据应急事项统筹管理使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级成立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程序报批成立后另行文发布),负责研究解决网格化管理中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
(二)完善管理制度
各镇要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工作例会、督查考核等制度,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强化网格保水员职责落实,明确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建立完善网格保水员考勤、学习培训、工作排查报送等制度,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高效运转。
(三)强化资金管理
区保水委办公室根据网格化管理资金的用途、工作事项和财务制度规定,制定《网格化资金管理办法》(附件5),建立细化、完善的资金监管制度,实施全过程监督管控。年终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附件:1.网格保水员数量配置表
2.网格保水员职责
3.保水网格化管理考核办法
4.保水网格化管理资金安排表
5.保水网格化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1
网格保水员数量配置表
镇 |
网格数量(个) |
保水员数量(人) | |
一级保护区区管范围 |
河道 | ||
不老屯 |
24 |
0 |
310 |
太师屯 |
24 |
13 |
400 |
高岭 |
9 |
3 |
250 |
溪翁庄 |
40 |
0 |
400 |
穆家峪 |
8 |
0 |
250 |
石城 |
12 |
6 |
400 |
冯家峪 |
3 |
5 |
100 |
古北口 |
0 |
13 |
40 |
总计 |
160 |
2150 |
附件2
网格保水员职责
1.看护林木、矿产等自然资源。对盗伐林木、偷猎野生动物、盗采盗运砂石矿石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发现、制止并上报。
2.加强防火检查。加强库区及河道两侧林木防火检查,排查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加强围网出入口检查,禁止任何人携带火种进入库区。
3.监督抢栽抢种。加强巡查,严禁单位、集体、个人在库区及河道两侧抢栽抢种,一经发现要及时制止并上报。
4.看护库区围网。对原有围网和新建围网进行巡查、看护,对翻越、破坏围网情况要及时制止并上报;对围网进出口实施24小时值守,对因工作需要进入库区的人员、车辆,要求出示密云水库管理处或区保水办核发的通行证明。值守人员要严格履行检查、审核、登记手续,严控入库时间,严格落实防火规定,严禁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
5.看护库区界桩。对155米高程界桩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擅自挪移、破坏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上报。
6.看护上游主要河道。对进入河道游玩、野炊、露营、洗车、乱扔废弃物等行为,要及时发现、制止;对河道内漂流、戏水、非法捕鱼、随意取水、排放污水等行为,要及时发现、制止并上报。
7.监督养殖放牧。要加强对养殖放牧行为的监督,对违反禁养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劝阻、上报。
8.监督违法建设。对违反水源保护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私搭乱建的行为,要及时发现并上报。
9.监督乱排污水。对私设管线、乱排污水的行为,要及时发现并上报;对村庄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巡查,发现污水溢流、中水直排等情况要及时上报。
10.保持环境卫生。保持库区及潮河白河上游河道保护范围内环境整洁、干净卫生,及时清扫、捡拾各种垃圾,对乱堆乱倒垃圾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上报。
附件3
保水网格化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溪翁庄镇、石城镇、冯家峪镇、不老屯镇、高岭镇、太师屯镇、穆家峪镇、古北口镇共8个镇。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设置
考核满分100分。其中各镇工作机制建设考核30分,网格保水员考核50分,履职结果考核20分。
(一)工作机制建设考核(30分)
1.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提高管护效率,对涉水违法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3分)
2.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学习、例会、考勤、宣传、信息报送、档案管理等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遵、违章必究、行之有效”。(3分)
3.科学分解年度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全年工作落实。(2分)
4.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时间段、重点违法行为,制定具体管护工作方案。(3分)
5.建立健全内部督查机制和考核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增强网格保水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3分)
6.依据管护责任制度,完成巡查管护任务。(4分)
7.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树立良好工作形象。(4分)
8.网格内山水林田草管护成效明显。(4分)
9.落实内部督查机制和考核管理制度,做到奖罚分明。(4分)
(二)网格保水员考核(50分)
1.上岗出勤情况,每出现一次脱岗、睡岗、醉岗扣1分;
2.遵守规章制度情况,每出现一次违反规章制度情况扣1分;
3.履职情况,每出现一次漏报迟报情况扣1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
(三)管理结果考核(20分,出现任何一项全部扣除)
1.被区委区政府追责或通报批评;
2.发生影响密云水库水质的重大环境事件;
3.被媒体曝光并对密云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三、考核方式
(一)保水委考核
由区保水委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组成考核小组,采取日常检查、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重点抽查、年终集中考核、市水务局河长制工作巡查检查反馈等方式,对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二)聘请第三方机构监督
由区保水委聘请第三方社会机构对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一是网格保水员上岗情况;二是网格保水员履职情况;三是网格内发生的涉水违法违规问题及处理情况。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区保水办,由保水办向各镇反馈。检查情况每月月底小结,年终形成评估报告,作为区保水委对各镇网格化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社会监督
设立举报电话,开通微信公众号,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参与水源保护工作。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是与镇政府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将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密云区镇街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密云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
二是与网格保水员劳务补贴挂钩。网格保水员每扣1分,在下季度核拨到各镇的劳务补贴中扣减100元。
三是与网格保水员工作岗位挂钩。网格保水员年度内累计扣除达到3分的,视为考核不合格,由镇政府辞退。
附件4
保水网格化管理资金安排表
镇 |
网格 保水员 数量 |
劳务补贴 |
保险 |
运行保障费(万元) |
应急费 |
合计 (万元) | ||
标准(元/月) |
小计(万元) |
标准(元/年) |
小计(万元) |
(万元) | ||||
不老屯 |
310 |
1500 |
558 |
200 |
6.2 |
78.2 |
—— |
642.4 |
太师屯 |
400 |
1500 |
720 |
200 |
8 |
98 |
—— |
826 |
高岭 |
250 |
1500 |
450 |
200 |
5 |
65 |
—— |
520 |
溪翁庄 |
400 |
1500 |
720 |
200 |
8 |
98 |
—— |
826 |
穆家峪 |
250 |
1500 |
450 |
200 |
5 |
65 |
—— |
520 |
石城 |
400 |
1500 |
720 |
200 |
8 |
98 |
—— |
826 |
冯家峪 |
100 |
1500 |
180 |
200 |
2 |
32 |
—— |
214 |
古北口 |
40 |
1500 |
72 |
200 |
0.8 |
18.8 |
—— |
91.6 |
保水办 |
—— |
—— |
—— |
—— |
—— |
50 |
300 |
350 |
总计 |
2150 |
—— |
3870 |
—— |
43 |
603 |
300 |
4816 |
附件5
保水网格化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保水网格化资金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水网格化管理资金是指为落实“上游保水、护林保水、库区保水、依法保水、政策保水”五个保水安排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保水网格化管理资金由区保水委负责分配、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 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原则:
1.公开公正。资金分配、拨付各环节要确保公平合理,严禁弄虚作假、套取资金。要按照财务公开制度在一定范围内定期公开资金使用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2.专款专用。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不得改变资金用途,不得扩大支出范围。
3.严格监管。对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督管理,每年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审计报告向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备案。
第二章 资金分配与支出范围
第五条 保水网格化管理资金分为三部分,分别为网格保水员的劳务补贴(含意外伤害保险)、运行保障费用、应急费用。
第六条 运行保障费用支出项目:
一是运行费,用于购置登记记录本、笔等消耗用品及保水员马甲、手电、工具等管护装备;二是宣传费,用于开展保水宣传活动,设置与网格化保水相关的横幅、展板和标牌等;三是培训费,用于对网格保水员进行相关培训、教育。
第三章 资金拨付
第七条 劳务补贴依据各镇提供的网格保水员花名册按季度拨付;保险费用自网格保水员到岗后一次性拨付。运行保障费用年初预拨50%,年终由区保水办按支出范围审核后据实拨付。
第八条 区保水委预留应急保障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查处重大、突发案件、事件,购置抢险救灾物资装备,组织应急演练和集训。应急保障资金当年未使用部分结转下年。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九条 区保水委办公室负责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全程监督,严格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年组织一次全面审计,发现违规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条 各镇应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单独核算,规范使用,专款专用,建立专项资金管理档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财务公开,每年向区保水委办公室报送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区保水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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