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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索引号]11S000/ZK-2022-000010
  2. [有效性] 现行有效
  3. [文种分类] 通知
  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5.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6. [发文字号] 密政发〔2022〕7号
  7.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8. [成文日期] 2022-02-15
  9. [发布日期] 2022-02-15
  10. [实施日期] 2022-02-15
  11. [失效日期]
【现行有效】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02-15 13:59
  • 【 字体:      】

密政发〔202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相关委、办、局: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不断完善我区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村庄环境面貌,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的意见》(京政发〔2011〕28号)和《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指导意见》(京农组办发〔2021〕9号)文件要求,结合密云区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立足密云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顺应广大农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着眼于村庄环境常态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明确管护范围、完善管护标准、落实管护责任、保障管护经费、强化监督考核,久久为功持续推进,不断完善符合农村实际、农民主体参与、长期有效运行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努力打造具有密云特色的新时代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党建引领、农民参与。发挥农村基层组织核心作用,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倡导文明风尚,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引导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管护,共同珍惜和维护自己的美好家园。

政府主导、城乡融合。落实属地政府责任,保障财政资金投入,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城市管理和服务向农村覆盖,促进城市环境管护设施和队伍向农村延伸;发挥市场优势,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类主体参与农村基础设施管护。

明确主体、落实责任。明晰农村人居环境管护内容,按产权归属落实管护责任,统筹考虑政府事权、资金来源、受益群体等因素,合理确定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保障管护经费,确保管护质量,实现主动治理,“未诉先办”。

强化考核、多方协同。落实行业责任,注重建管结合,加强部门监管,科学制定管护标准和运营规范,强化监督考核,确保管护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工作目标

围绕村容整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绿化美化、公共设施维护等重点内容,以干净整洁、美丽宜居为目标,建立完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实现村庄环境长治久净。

(一)村容村貌整洁有序

村内道路路面干净整洁,无影响通行的堆物堆料,村庄周边公共环境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盲区;村民房前屋后整洁卫生,杂物摆放整齐,无乱堆乱放;村内无侵街占道私搭乱建,无影响村容村貌的建筑物、构筑物,架空线排列有序,无乱贴乱画乱挂、无残破污损广告牌匾和违规小广告等;新建翻建农宅有效管控,与地域传统特色风貌协调一致;村内集市及其周边环境整洁有序;田园环境整洁,农业废弃物及时处理,无烧荒现象。

(二)生活垃圾妥善处置

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和运设备合理配置,环卫设施整洁有序;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和积存垃圾;建筑垃圾规范管理;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进。

(三)生活污水有效管控

村内排水体系完善,排水沟渠无堵塞淤积、无漂浮垃圾、无黑臭水体;生活污水排放有效管控,无生活污水乱泼乱倒、乱排乱放现象;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水按要求排放;公厕达到三类及以上标准,户厕达到卫生厕所标准;户厕粪污和畜禽养殖场粪污得到有效处理。

(四)村庄环境美丽宜居

村庄道路两侧、沟渠河道、房前屋后、公共场所等依据规划绿化;村内古树名木、花草树木得到妥善养护;无非法占绿毁绿;村域内沟渠河道水面清洁、护坡整洁。

(五)公共设施运行良好

村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公共厕所、公共照明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公共绿化、太阳能浴室等农村基础设施有人维护、管护到位、使用正常。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管护范围

按照“清脏、治乱、增绿、控污”要求,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范围涵盖村庄公共区域和村庄周边,突出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和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其中: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主要包括农村街坊路、供水、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理、公共厕所、村庄绿化、公共照明(路灯)、太阳能浴室等公共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和农村户厕(化粪池)、清洁取暖设施等农户自用设施的运行维护,要做到设施完好、正常运行;村庄环境卫生管理主要包括村庄保洁(范围包括村庄街坊路、村内绿地、建(构)筑物外墙、公共区域、道路两侧的各种附属设施;内容包括村庄内街巷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非法小广告、白色污染清除,扫雪铲冰,排水沟的清洁,堆物堆料的监督,其他环境卫生有关事项),要做到干净整洁有序。各镇政府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和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内容,纳入长效管护。并将影响城市形象的重要道路沿线、旅游区及重点场所周边村庄作为重中之重,实现美丽乡村建设与城市形象提升有机融合。

(二)完善管护标准

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依据市级相关标准和制度,围绕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内容,分类制定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及资金使用方向,明确管护目标、质量要求、管护方法、操作规程等,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形成协调配套、协同发展的标准化工作机制。认真抓好管护落实,切实提高管护标准化水平。

(三)压实管护责任

明确政府主导、属地负责、村为主体、村民参与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职责。各镇政府是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的责任主体,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聚力协作,将农村基础设施纳入部门监管范围;各镇政府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确保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落到实处;村级负责组织实施落实日常管护工作;广大村民落实“门前三包”,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做好庭院物件规整、卫生清扫、自用设施的维护管理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属地落实长效管护工作。完善统分结合、依效付费、责任到人的日常管护运行机制。推行农村人居环境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支持各类企业、专业机构参与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推动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资源、模式和手段向农村延伸,鼓励有条件的镇探索物业化管理等模式(例如:生态环境管护队),因地制宜健全完善镇级统一管护和村级自主管护相互结合、分工明确的长效管护工作体系。原则上,根据“产权归属”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队伍建设,通过定人、定岗、定责等措施,压实管护责任。

(四)保障管护经费

按照“市级安排一部分、区级保障一部分、镇村自筹一部分”思路,多渠道筹措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资金。区级结合实际安排一定的管护资金,由镇级统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区政府是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资金投入的主体,保障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管护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原则上,区级安排的长效管护资金应及时足额拨付到镇级,由镇级统筹用于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确需镇级统筹实施的长效管护内容,由各镇政府结合实际统筹实施管护,管护资金应及时拨付管护主体,并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各镇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明确具体的管护任务,督促抓好落实。

(五)强化监督考核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效果监管,实施常态化检查考核,以考核促整改、以考核促保持、以考核定奖罚。健全完善区、镇、村三级检查考核机制。区级采取综合检查、行业检查等形式,加强行业监管、业务指导和专项考核,对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实施效果进行检查考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镇政府要加强对管护工作的监督考核,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将本年度分管行业基础设施运行考核验收等相关材料于下一年度3月底前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结合实际建立多方参与的村庄环境检查考核机制,充分利用第三方检查、12345市民热线、举报电话、义务监督员、市民随手拍等形式,对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开展全覆盖式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

四、职责分工

(一)区农业农村局

负责对分管行业基础设施信息平台进行区级审核;村庄保洁、太阳能浴室、农村户厕、小型一体化、农村公共卫生厕所、照明设施和农村清洁取暖设备(包括:煤改电和煤改气)的行业管理;核实现有大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制定相关管理、考核办法;监督设施运行情况,组织检查考核。

(二)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负责对分管行业基础设施信息平台进行区级审核;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农村垃圾收集运输的行业管理;核实现有数量,参与设施资产登记工作;制定相关管理考核办法;制定运行维护和管理标准;监督设施运行情况;组织对农村垃圾收集、运输、维护管理情况的检查考核。

(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负责农村地区饮用水现场勘验及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负责对农村地区饮用水供水设施的卫生管理、运行维护、水质检测、供管水人员定期健康检查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协助区水务局制定农村安全饮水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考核量化指标,并参加农村安全饮水基础设施维护管理情况检查考核。

(四)区水务局

负责对分管行业基础设施信息平台进行区级审核;安全饮水、污水和再生水设施、污水处理的行业管理;核实现有设施数量,参与设施资产登记工作;制定运行维护和管理标准;制定相关管理、考核办法;监督设施运行情况;组织对安全饮水、污水和再生水设施运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五)区园林绿化局

负责对分管行业基础设施信息平台进行区级审核;农村村庄绿化的行业管理;核实现有面积、数量,参与资产登记工作;制定相关管理考核办法;制定运行维护和管理标准;监督运行情况;组织对农村村庄绿化维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六)区财政局

负责农村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资金的拨付和管理,并出台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审核年度本级财政补贴资金数额,并指导各镇做好结算工作;参加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对各镇上一年度各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七)各镇政府

负责制定镇级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的长效机制,负责农村基础设施数据的镇级台账填报、更新、审核;对现有和新增基础设施进行登记,建立管理台账,确定管理模式,组建管护队伍;制定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和奖惩机制;记录设施运行情况,组织开展检查考核,严格按照各部门制定的标准进行运行维护和管理;组织美丽乡村街坊路质保期过后的逐年修缮;接受区相关部门指导、检查和考核,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的重要任务予以落实。在区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联动、创新方法、组织实施,加大监督考核,确保各项基础设施运行维护落到实处。

(二)夯实工作基础

1.完善制度体系。区级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建立农村基础设施运维管护评价体系。根据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的意见》(京政发〔2011〕28号)要求,做好各类农村基础设施资产登记管理,明确产权归属,明晰空间数据,实行信息化、动态化、台账式管理。各镇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以村为单位,按照密云区美丽乡村建设基础设施平台,编写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责任清单和汇总表(附件1和附件2),指导各村完成管护责任清单的公示。

2.坚持农民主体。各镇政府要把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村规民约等结合起来,持续开展文明户评选、“美丽庭院”创建、村民“红黑榜”评比等群众活动,引导广大村民不断提升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优势,深入开展周末卫生大扫除等活动,每月至少固定一天设立为“村庄清洁日”,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各镇政府要统筹考虑增加农村公共服务岗位和扩大农民就业问题,优先安排本地区农村劳动力从事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

3.发挥基层治理作用。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治理能力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互促互进。压实镇政府责任,提高镇政府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执行能力和为民服务能力。切实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等村民自治制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等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制度和管护资金使用情况纳入村务公开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资金保障

区财政局要依据管护责任、规模和标准,将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加大资金保障力度。要制定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资金保障方案,明确各类管护项目补助标准并落到实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将本年度分管行业基础设施运行考核验收等相关材料于下一年度3月底前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鼓励有条件的镇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探索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理运维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提取公益金、村民“一事一议”、动员社会各界捐资捐助等多种形式,积极筹措村庄环境管护经费,调动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各镇政府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建立长效管护依效付费机制,落实管护资金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套取、挪用、挤占、虚报冒领管护资金。

(四)加强宣传引导

广泛宣传动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区级将建立激励措施,对农民主体作用发挥充分、“美丽庭院”、“村庄清洁日”等活动开展较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效明显的镇、村实施督查激励;对长效管护效果不佳的镇、村进行通报、约谈。各镇政府也要建立相应奖惩机制,推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得到全面落实。

附件:1.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责任清单公示牌(范例)

2.北京市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责任清单汇总表

3.密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措施

4.北京市密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评分表

5.镇级长效管护机制落实考核表

6.村级长效管护机制落实考核表

7.镇级考核指标表

8.村级考核指标表

附件1

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责任清单公示牌(范例)

村庄名称:X镇X村               监督电话:XXXXXXXX

村庄清洁行动指挥长:XX           电    话:XXXXXXXXXXX

职    责:宣传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督协调农村基础设

施管护和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对村庄环境整治提升行使

知情权、监督权、处置权。

管护标准:村容村貌整洁有序、生活垃圾妥善处置、生活污水有效

管控、村庄环境美丽宜居、公共设施运行良好。

序号

领域

管护对象

管护数量

管护主体

区级监管单位

名称

分类

单位

数量

1

农村基础设施

农村街坊路

——

平方米



区农业农村局

2

农村供水设施

供水站



区水务局

供水管网



区水务局

3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处理站



区水务局

污水收集管网



区水务局

4

农村垃圾收集设施

垃圾桶箱站等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市管理委

5

农村公厕

一类公厕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市管理委

二类公厕



三类公厕



6

农村户厕




区农业农村局

7

公共照明设施

路灯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市管理委

8

村庄公共绿化

公共绿化

平方米



区园林绿化局

9

太阳能浴室

太阳能浴室



区农业农村局

10

清洁取暖设施

——



区农业农村局

11

村庄环境卫生管理

村庄保洁

——

平方米



区农业农村局

XX村立        年    月    日

附件2

北京市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责任清单汇总表

序号

行政区划

农村基础设施管护

村环境卫生管理

农村街坊路

农村供水设施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农村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

农村公厕

农村户厕

公共照明设施

村庄绿化

太阳能浴室

其他设施

村庄保洁

面积

管护主体

供水站

供水管网

管护主体

污水处理厂站

管护主体

污水收集管网

管护主体

垃圾桶箱站等

管护主体

一类

二类

三类

管护主体

座数

管护主体

路灯

管护主体

公共绿化

管护主体

公共浴室

管护主体

清洁取暖设施

管护主体

保洁面积

管护主体

平米

千米

千米

平米

平米

1

密云区

高岭镇

高岭村

6000

镇级

1

3.5

镇级

1

镇级

1.8

镇级

500

村级



3

村级

752

农户

600

村级

5000

村级

1

村级

200

农户

4000

村级



























































































































































































填报说明:                 1.管护主体指对管护对象实施管护工作的责任主体,由村级管护的管护主体为“村级”、由镇级管护的为“镇级”、                   由区级管护的为“区级”、由农户管护的为“农户”;                 2.管护主体、数量根据实际填写;                 3.本表以村域属地范围组织填报,无此类情况的填0。

附件3

密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措施

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本年度全区17个镇,共计327个行政村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成效,开展“十百千”创建工作,即:评选出10个“密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镇”、100个“密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村”、1000个“美丽庭院”和60个“密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步明显村”。

(一)名额分配

1.密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镇10个;

2.密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村100个;

3.密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步明显村60个;

4.密云区美丽庭院1000个。

(二)奖励方式

1.颁发“密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镇、激励村、进步明显村、美丽庭院”荣誉称号。

2.资金奖励: (1)激励镇:每镇奖励资金50万。

(2)激励村:每村奖励资金6万。

(3)进步明显村:每村奖励资金4万。

(三)评选规则

1.密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镇评选规则

主要包含四项内容:

(1)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成绩(季度)。考核成绩采用市级季度考核4次农村人居环境普查成绩,取平均分为此项最终得分。即:本年度市级每季度末进行市级排名,以3月、6月、9月、12月市级检查考核分数的平均值为准。

(2)区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成绩(月度)。考核成绩采用密云区月度普查成绩,取平均分作为此项最终得分。即:以本年度1-12月区级检查考核分数的平均值为准。

(3)镇、村两级长效管护机制落实情况,主要包含:镇级制定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镇村制定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考核奖惩办法,村级制定街巷长制度,村级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队伍,市级核查通报红榜次数;12345市民诉求反馈。(详见附件4、附件5)

(4)各类优秀村庄、庭院、街巷打造数量,主要包含:美丽乡村建设完成度,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数量,美丽庭院创建比例,美丽街巷创建数量,市级核查通报红榜次数。(详见附件6、附件7)

总得分=(市级农村人居环境考核成绩*40%+区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成绩*60%)*70%+(镇、村两级长效管护机制落实情况*50%+美丽庭院,美丽街巷创建程度*50%)*30%

2.密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步明显村评选规则

根据全年农村人居环境区级检查成绩,对镇政府和村两委班子重视程度高、进步幅度大的村进行评选。

(四)“激励镇、村”不能参与评奖情况

镇级:

1.全年累计2次被市级点名通报批评的镇不能参与评比。

2.在市、区农村人居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中,整改率低于95%的镇不能参与评比。

3.在账公厕存在未按要求开放和不能全年正常使用的镇不能参与评比。

4.未建立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镇不能参与评比。

5.全年检查考核平均分在90分以下的镇。

6.未组织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的镇不能参与评比。

7.未设定“村庄清洁日”、未常态化开展“周末大扫除”的镇不能参与评比。

8.12345市民热线,涉及农村人居环境的“接诉即办”事项响应率不足100%、办结率不足90%、满意率不足90%的镇不能参与评比。

村级:

1.市级检查中,全年累计不合格3次及以上的村不能参与评比。

2.在市、区农村人居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中,整改率低于95%的村不能参与评比。

3.在账公厕存在未按要求开放和不能全年正常使用的镇不能参与评比。

4.未建立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村不能参与评比。

5.全年检查考核平均分在90分以下的村不能参与评比。

6.未组织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的村不能参与评比。

7.未设定“村庄清洁日”、未常态化开展“周末大扫除”的村不能参与评比。

8.12345市民热线,有涉及农村人居环境“接诉即办”问题未能达到“双满”的村不能参与评比。

附件4

北京市密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评分表

核目

考项

编号

评价内容

分值

扣分标准

问题

处数

扣分

(一)接诉即办(5分)

1

12345热线和上级部门反映相关问题得到有效处理。

5

考核当月有群众反映农村人居环境相关问题,未得到有效处理或群众不满意的,扣5分。



(二)农村垃圾治理(30分)

2

垃圾收集设施干净完好正常使用。

6

垃圾收集设施存在满冒、渗漏、污渍、破损或周边管护不到位问题的,每处扣2分。



3

垃圾分类得到有效执行。

4

存在未配置垃圾分类桶站和容器标识,或垃圾分类不规范等垃圾分类措施未有效执行问题的,每处扣2分。



4

村域范围内无暴露垃圾和积存生活垃圾。

10

村域内有较为严重的暴露垃圾和积存生活垃圾的,每处扣5分。



5

建筑垃圾得到规范有效处理。

4

建筑垃圾未得到规范堆放和处理的,每处扣2分。



6

村内街坊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盲区。

6

村内街坊路路面(含农村集市)存在清扫保洁不到位、垃圾乱倒乱扔、卫生死角盲区的,每处扣2分。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分)

7

生活污水排放有效管控。

9

存在生活污水直排溢流路面、乱排乱放问题的,每处扣3分。



8

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不能直接排入河塘沟渠。

5

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塘沟渠现象的,每处扣5分。



9

村内沟渠畅通,无堵塞淤积、无漂浮垃圾、无黑臭水体。

6

沟渠有垃圾、杂物淤积堵塞影响排水或有明显黑臭水体的,每处扣3分。



(四)农村厕所革命(15分)

10

公厕达到三类及以上标准,按照规定时限正常开放,设施维护良好,干净整洁卫生。

10

公厕未按规定正常开放的(公厕因在建、维修等合理原因未开放除 外),扣10分。



公厕上下水、座便蹲位、洗手池等设施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或制度未上墙的,每处扣2分。



公厕存在厕位有污物、脏臭等问题的,每处扣2分。



存在三类(不含)以下公厕的,每处扣5分。



户厕达到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

5

存在非无害化户厕的,每处扣1分。



(五)村容村貌整治(30分)

11

村内无侵街占道私搭乱建。

6

存在侵街占道私搭乱建的,每处扣2分。



12

公共空间无乱堆乱放。

5

村内道路、街巷、绿化带、房前屋后等公共空间存在秸秆、柴草、建筑材料、杂物等乱堆乱放堵塞交通,垃圾秸秆焚烧和卫生死角的, 每处扣1分。



13

街坊路平整通畅。

4

街坊路存在严重破损失修、坑洼积水现象的,每处扣2分。



14

村内公共绿化养护良好。

4

公共绿化存在明显枯死、破坏、占绿毁绿的,每处扣1分。



15

村内无违规广告和残损破旧牌匾标识,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

3

存在违规广告和残损破旧牌匾标识、乱贴乱画乱挂现象的,每处扣 1分。



16

村内架空线规整有序。

3

村内架空线杂乱无序交织,存在安全隐患的,每处扣1分。



17

路灯合理设置,管护到位。

3

存在路灯损毁、养护不到位、不亮现象的,每处扣1分。



18

田园整洁干净。

2

存在农药化肥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和烧荒现象的,每处扣1分。



附件5

镇级长效管护机制落实考核表

密云区镇级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落实考核(总分100分)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明细

分值

得分

制定镇级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确保各项农村基础设施有专人管理、正常运行(40分)

制定镇级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20


各项农村基础设施有专人管理

10


各项农村基础设施正常运行

10


制定镇村两级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考核奖惩办法,镇级领导包片、科级干部包村,将农村人居环境纳入领导干部的年终绩效考核,纳入村两委干部的责任制中(40分)

制定了镇村两级干部关于农村人居环境的考核奖惩办法

20


做到镇处级领导包片、科级以下干部包村

10


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镇领导干部的年终绩效考核,纳入村两委干部的责任制中

10


12345市民诉求反馈(20分)

市民诉求反馈,解决满意率达98%及以上

20


最终得分


附件6

村级长效管护机制落实考核表

密云区(村级)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落实考核(总分100分)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明细

分值

得分

建立街巷长制,村干部任街巷长,负责所辖街巷的环境管理(30分)

建立街巷长制度

10


村两委干部任街巷长

10


街巷长有效落实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10


成立村级人居环境队伍,设专人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50分)

建立村级人居环境管护制度

15


建立农村基础设施运维制度

15


有管护记录

10


有巡检记录

10


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即不私搭乱建、不乱堆乱放、不乱贴乱画、不破坏公共设施、保护绿化美化,并建立对不遵守村规民约的村民惩戒办法(20分)

建立完善人居环境村规民约

10


建立落实对不遵守村规民约的奖惩制度

10


最终得分


附件7

镇级考核指标表

镇级考核指标表(满分100分)

序号

考核内容

数量

分值

得分

受市级点名表扬次数(30分)

2次及以上

30


1次

15


美丽乡村建设完成比例(20)

90%及以上

20


80%-90%

10


80%以下

0


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数量(20分)

2个及以上

20


1个

10


美丽庭院创建比例(15分)

50%及以上

15


30% -50%

10


20%

5


美丽街巷创建数量(15分)

5条及以上

15


2-4条

10


1条

5


最终得分


附件8

村级考核指标表

村级考核指标表(满分100分)

序号

考核内容

数量

分值

得分

美丽乡村建设情况

(30分)

完成美丽乡村建设

30


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情况(30分)

完成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

30


美丽庭院创建数量(20分)

50%及以上

20


30% -50%

15


20%

10


美丽街巷创建数量(20分)

2条及以上

20


1条

10


最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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