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S000/ZK-2017-000053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文种分类] 通知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密政发〔2017〕47号
-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污水处理设施提质改造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 [成文日期] 2017-08-08
- [发布日期] 2017-08-08
- [实施日期] 2017-08-08
- [失效日期]
密政发〔2017〕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污水处理设施提质改造工程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8日
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污水处理设施提质改造工程实施办法
为全面加强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水环境治理,深入落实保水职责,有效保护首都水源,实施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污水提质改造工程。为顺利推进工程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深入落实区第二次党代会、第二届人代会会议精神,全面提升密云水库一级区污水处理设施,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针对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污水处理设施现状,对一级区污水设施进行全面提质改造,使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污水收集率、处理率、达标排放率和中水回用率全面提升。
二、工程建设原则及建设内容
(一)工程建设原则
对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内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质改造,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水得到全部有效处理;
针对农村污水来水量变化大(日、月、季、年)、水质不稳定等特点,在污水站前端设置大调节池,调蓄高峰水量;
根据每个村庄,特别是民俗村的人口构成和人均用水定额,科学测算各季节(假期)高峰用水量,通过设置调节池,合理确定污水站规模,避免污水站过大或过小;
采用抗冲击负荷强、占地小、出水水质稳定达标的MBR处理工艺新建污水站,全部采用一体化处理设备,基础打好垫层后直接埋入地下,快速施工;
在污水管网施工过程中尽量保护原有饮水管道,最大限度地减小道路和供水管网恢复工程(尽量保留原有供水管网,只更新改造部分建设时间较早,已不能保证安全供水的管网);
为各户安装智能水表,实现分户按表计量收费,确保后期污水设施良性稳定运行。
根据以上原则,为37个村安装智能水表,完善供水管网,保证供水设施正常使用,实现农村用水收费制度;对37个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质改造,提升一级区污水设施处理能力。
鉴于各户院内建设情况不一,本次户内污水收集系统只提供每户20米污水管网和1座污水收集池的材料费,具体工程由各户自行组织实施,区政府给予每户1000元补贴。
(二)工程建设内容
该工程涉及太师屯、不老屯、高岭、石城、冯家峪、穆家峪、溪翁庄7个镇,37个行政村,1.08万户,2.81万人。(现有建成污水处理设施69座,设计日处理规模0.2万吨。)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完善 前端配套污水收集系统,新建各户院内污水收集设施,新建或改造3336座三格化粪池,完善污水收集管网49.26公里,提高污水收集率;新建或更新检查井1925座,对40座污水站进行提质改造,保证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对64座污水处理站进行扩容,保证污水站能够连续稳定运行,污水得到全部处理;新建污水调节池69座。
此外,为使所有污水站中水得到有效利用,建设生态池塘(人工湿地)10589平米(38处),对处理后的中水进行深度净化后回用或排入环境;新建或恢复部分供水管网和道路32.1公里,新建水表井7406座,安装智能水表9455块。
三、工程投资及资金筹措
总投资2.28亿元,其中工程及其他费2.17亿元,接入户补助0.11亿元(由政府给予每户1000元的补助)。
工程投资由两个渠道解决:市财政投资和区财政投资。其中市财政投资是指农村污水管网投资,由市水务局报市财政局申请30%的补助资金(约0.13亿元);其余资金由区财政资金统筹安排(约2.15亿元)。
四、工作流程
1.区水务局负责,各镇政府配合,加快推进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污水处理设施提质改造工程前期。
2.区水务局具体负责,以各镇政府名义将《项目可研报告》报区发改委申请立项,经发改委审批同意后,委托相关咨询单位编制《环评报告》《水影响评价报告》,同步开展,勘察、设计招投工作。区水务局负责组织各镇在申请立项的同时,向区发改委报《项目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请示》,区发改委提前对勘察、设计招标方案进行核准。污水厂站位置按照“村选址、镇审核、区审定”的原则进行。
3.区规划分局、国土分局、住建委、环保局、公路分局、园林绿化局、水务局等部门做好相关服务和审批工作。
4.区财政局对项目概算进行评审,概算评审完成且规划、国土和环保等部门出具相关审查意见后,区发改委对项目立项进行批复。
5.获得立项批复后,区水务局负责组织设计单位编制正式设计及施工图,同时负责组织施工、监理招标工作;
6.区住建委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各镇政府负责具体施工及协调配合工作。
7.确定施工单位后,区水务局、相关镇、施工单位签订三方协议,由水务局全面监管项目实施;镇政府作为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施工及协调配合工作;施工单位负责项目施工建设;住建委监督部门介入质量和安全监督;财政局根据工程进度拨付工程建设资金。
8.工程竣工后,水务、环保、住建、财政等部门进行验收,施工单位整理竣工验收及结算资料;竣工验收及结算资料经属地镇政府确认后,统一报送至水务局,财政局统一进行结算评审;区财政局依据结算报告拨付剩余费用。
五、工程建设过程重点控制要点
1.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和标准,确需变更或调整的,需经设计、监理、水务、财政和镇政府等部门同意后按程序执行;
2.严格控制施工质量,质量达不到设计标准的一律返工,达到设计要求验收合格后,拨付全部工程款;
3.严禁雨水接入污水管线;
4.部分农户无三格化粪池的,补建三格化粪池后,可接入管网,避免厕水直排,造成污水管网堵塞;
5.原有污水管径为160mm的,原则上不予更新,村委会加强前端化粪池和检查井的清掏管理,防止淤堵;
6.民俗户必须自行建设隔油设施,并结合厨余垃圾进行妥善处置,防止油脂进入污水站或其它非法渠道;
7.各镇政府临时组建项目管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和资料整理工作,按照工程进展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材料,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将整套资料归档,并报区水务局、住建委等相关单位备案。
六、单位职责
区发改委: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进行核准,对项目立项和资金进行批复。
区财政局:对项目概算和竣工结算进行评审,除市级支持资金外,筹措供水、污水处理工程的全部自筹资金。
区国土分局:负责项目用地审查,及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区规划分局:负责项目规划方案审查,及时办理项目规划、设计相关行政审批。
区环保局:负责审查污水处理工艺和环保审批。
区住建委:负责对供水和污水设施建设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加快办理施工招投标、施工登记和许可审批。
区公路分局:负责涉路施工手续审批,配合做好管线建设与道路建设统筹实施工作。
区园林绿化局:负责项目涉及的树木伐移、审批占用绿地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以各镇政府名义向区发改委申请立项,组织设计单位编制正式设计及施工图;负责组织施工、监理招标工作,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和区财政拨付的建设资金。
各镇:作为建设单位,组建相应的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具体施工及协调配合工作;做好供水、污水设施占地拆迁工作;负责向已完成院内污水收集和接入工作的户发放补助。供水改造完成后全部实行计量收费制度(可采取定额用水,超量加价等方式),减小用水量和污水产生量,防止浪费水的情况发生。开工建设后每10天向水务局报送工程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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