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S000/ZK-2016-000007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文种分类] 通知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密政发〔2016〕2号
-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成文日期] 2016-01-26
- [发布日期] 2016-01-26
- [实施日期] 2016-01-26
- [失效日期]
密政发〔201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北京市密云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6日
北京市密云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意见》(京政发〔2015〕29号)精神,按照北京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试行)》(市环保委办〔2015〕2号)要求,切实加强基层环境监管工作,增强监管能力,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益,推动环境质量加快改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的有关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工作原则,依托现有网格化管理系统,充实和强化基层环境监管工作,提高环境监管质量和效益,推动环境质量加快改善。
二、工作目标
将环境监管工作纳入本区现有网格化管理系统,将环境监管职责具体落实到各镇街(地区)、村和社区;逐一明确管理、执法、监督等责任,建立污染源动态更新与管理机制,建立分类分级处理和上报反馈制度,做到执法全覆盖、监管无盲点,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及时发现、处置环境污染问题,并力争在基层解决大部分环境污染问题。
三、工作原则
(一)依托现有,整合资源。依托现有网格化管理系统,将环境监管纳入现有网格化管理平台,增加环境监管职责和任务,及时发现并着力解决环境违法问题。
(二)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落实各镇街(地区)的环境监管职责,加强基层环保力量建设,推进监管重心下移。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有关执法部门将执法力量下沉到网格内,指导、督促网格环保监督员落实监管职责。
(三)建立机制,明确职责。建立市级顶层设计,区级组织实施,镇街(地区)、村和社区网格具体落实的机制。明确环保监督员监管职责与工作程序,建立巡查发现问题、分类分级处理和及时上报反馈等制度,把责任落实到网格,问题解决在网格。
(四)强化考核,落实责任。强化环境监管部门的监督指挥作用,加强指导、监督和考评,建立督查与稽查考核机制,纳入绩效管理体系,促进环境监管工作责任落地。
四、网格的划分与工作任务
(一)环境监管网格的划分
环境监管网格的划分与综合管理网格保持一致。为了将环境监管工作更好的融入网格化管理体系,根据地域特点、污染源分布以及环境监管要求,将本区现有网格分成三类,即城市核心区(鼓楼街道、果园街道、檀营地区、密云镇)网格,周边镇(穆家峪镇、巨各庄镇、河南寨镇、十里堡镇、西田各庄镇、溪翁庄镇)网格和其他镇网格。
根据环境监管的要求,城市核心区网格和周边镇网格侧重大气类污染监管,其他镇网格尤其是水库上游各镇网格侧重水污染监管。
(二)环境监管工作任务
环保监督员对网格展开定期巡查,重点巡查网格内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和新增污染等环境问题,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劝阻并上报区网格中心。
1.大气污染
(1)巡查网格内各类堆煤场、堆料场、施工工地不设围挡、物料不覆盖、道路未洒水、场地未绿化或硬化;施工工地中车辆未冲洗等问题。
(2)巡查网格内焚烧秸秆、树叶枯草、垃圾、橡胶、塑料等废弃物;露天烧烤、道路扬尘等问题。
(3)巡查网格内各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沿街商户等燃煤锅炉、燃煤小火炉和燃煤灶具冒黑烟等问题;各企事业单位油烟污染、排放恶臭气体、粉尘等问题。
(4)巡查网格内机动车冒黑烟问题。
(5)巡查网格内元旦、春节期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问题;空气重污染(橙色、红色)预警期间燃放烟花爆竹问题。
2.水污染
(1)巡查网格内河道排污口污水排放问题。
(2)巡查网格内生活污水直接排放以及其他污水横流问题。
(3)巡查网格内污染源厂外废水排口异常排放问题。
3.固体废物污染
(1)巡查网格内随意向环境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问题。
(2)巡查网格内随意向环境倾倒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问题。
4.新增污染
(1)了解掌握网格内新出现的施工工地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了解掌握网格内新出现向环境排污的污染源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五、工作程序
依托现有网格化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实行“信息采集机制、源头发现机制、任务分派机制、分层解决机制、核实反馈机制、督查落实机制”六项闭环工作流程。
(一)信息采集。网格员开展网格巡查,负责基础信息的搜集、核查和上报。村(社区)平台以实名制方式负责信息汇总、整理,将现场无法告知或不听劝阻的问题上报区网格中心。公众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举报电话等途径直接向区网格中心举报发现的违法行为。
(二)源头发现。以实名制方式公布网格员信息,明确网格员职责,建立巡查制度,巡查并报告各类问题,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
(三)任务分派。区网格中心根据上报信息的性质和类型,根据法定职责将案件派遣至相关责任主体部门受理。
(四)分层解决。采取自下而上的分层解决办法,实现管理服务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村(社区)将问题上报至镇街(地区)网格化管理中心,镇街(地区)依据属地职责协调各部门、各单位下沉执法力量予以解决;对于镇街(地区)层面无法解决的问题,报送至区网格中心,区网格中心将任务按法定职责将案件派遣至相关责任主体部门受理。
(五)核实反馈。责任单位在事件处置结束后,将查处结果反馈给报告该事件的网格员,网格员核实后将落实情况反馈给责任单位结案并在区网格中心备案。
(六)督查落实。对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分派任务的单位,启动政府督查机制,督办落实。
六、部门及人员职责
(一)部门职责
1.区环保局统筹负责本区环境监管工作,对辖区污染源实施统一监管,合理分配环境监管执法力量;对各镇街(地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开展指导、监督和考核评价,培训、指导并授权环保监督员开展污染源辅助检查,评价环保监督员工作完成情况,并作为各镇街(地区)对环保监督员的主要考核内容。
2.区网格化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完善,将环境监管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依据法定监管职责对平台案件进行任务分配、协调及督办。
3.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委以及其他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对网格化管理上报的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
4.各镇街(地区)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培训现有网格员为兼职环保监督员,明确环境监管职责,组织落实网格环境监管工作;建立辖区污染源档案并动态更新,了解辖区污染源排污状况,协助区环保部门开展污染源普查、检查和对违法行为的查处等工作。
(二)人员职责
1.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规范开展网格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及时发现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其中,区级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负责抽查网格内重点污染源单位,查处重大或区域性环境违法案件,督查镇街(地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镇街(地区)环境执法或监管人员负责开展网格日常执法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办理网格平台分配的环境违法案件、群众投诉举报事项,协助做好网格内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同时,动态掌握网格内污染源信息,向污染源单位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并指导做好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工作。
2.环保监督员。及时了解掌握网格内污染源情况,经授权协助环保执法人员开展污染源辅助检查。巡查网格内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告知并劝阻问题单位立即处理整改,同时迅速将环境违法行为或环境污染问题通过平台反馈上报,并配合执法人员现场处理;跟踪问题整改,监督污染源单位按整改时限、整改内容及时有效整改,直至问题解决为止。
七、工作制度
(一)工作筹划制度
区环保局要围绕中心工作,结合辖区实际安排年度日常监察和专项监察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分解落实到具体网格。每月制定执法工作计划和网格巡查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对上级批示交办、群众投诉举报、其他单位移送等临时性非计划内任务,应将任务完成时限、标准及要求分解到具体网格和网格执法、管理人员手中,做到职责任务量化,监管重点明确。
各镇街(地区)根据区环保部门制定的网格巡查工作计划和实际工作,制定环保监督员月工作计划,定期全面巡查网格,并将环保监督员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巡查发现的问题情况等与绩效考核挂钩。
(二)业务培训制度
以分级、分类、轮训等形式,定期组织专业培训。执法人员定期参加市级专业培训;区环保局、各镇街(地区)共同对环保监督员进行定期培训,重点对工作方法、污染源信息的更新、巡查任务的处理、工作职责、标准、流程等进行培训,增强环保监督员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培训合格的环保监督员由区环保局颁发环保监督员上岗证,做到持证上岗。
(三)巡查反馈制度
执法人员按照污染源监管等级划分的要求开展检查和巡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以及重大活动、敏感时期,要加大检查和巡查力度。环保监督员要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和巡查工作计划,定期对负责网格巡查一遍,及时发现环境污染问题或环境违法行为,并劝阻制止或上报区网格中心。
环保监督员要按程序和时限要求,向区网格中心反馈巡查上报案件的查处、整改情况,并定期向各镇街(地区)负责环境保护的机构汇报巡查发现问题情况和污染源巡查计划完成情况;各镇街(地区)负责环境保护的机构应定期汇总分析网格化环境监管措施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向区环保部门反馈。
(四)考核评价制度
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强化环境监管网格化监督职能,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对专职(兼职)环保监督员、执法人员、各网格内环保责任主体部门等开展逐级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绩效、报酬挂钩,奖优罚劣,确保网格管理模式的高效运行。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精心组织安排。各镇街(地区)要明确环保监督员职责、工作任务,并将环境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委以及其他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于1月底前,将各单位下沉到网格内的执法人员信息报送至区网格中心。环保、网格化管理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全面抓好工作落实。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委以及其他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自身职责,明确主管领导负责,将环境监管工作融入网格化管理;各镇街(地区)要设专职领导和专职人员负责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协助区各部门开展检查和对违法行为的查处等工作。
(三)社会动员,全民共享
区网格化管理主管部门要强化信息公开,鼓励媒体监督,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同呼吸、共责任、齐努力”的良好氛围。密云区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系统微信公众号为:“密云网格服务”;区网格中心举报电话:89080000。公众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和举报电话直接举报发现的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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