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密云区朝阳滨河学校(一期)新建工程》项目超转人员接收工作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8号令、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密云区二〇二四年度批次【密云区朝阳滨河学校(一期)新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京政地字【2024】193号)的规定和要求,自2025年3月1日起,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密云镇22名征地超转人员,根据资金缴付标准和计算公式,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征地单位)一次性趸缴该镇超转人员经费42078506.42元(保留两位小数),并上缴至区财政局专户。
接收后,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超转人员实施管理并按月支付生活补助费,北京市密云区密云镇人民政府、北京市密云区密云镇大唐庄村民委员会负责基础管理与服务,履行《密云区征地超转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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