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接待、后勤保障、车辆管理等工作。承担本系统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各科室、所属单位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内部审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和清理工作。负责有关地方志的编纂工作。
(二)安全管理和行政审批科(文物管理科)。负责落实文化和旅游行业管理政策、规划。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制定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规范文化和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指导、监督提升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布置和实施,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文化和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负责落实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政策、规范标准的实施监督。负责文化和旅游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文化和旅游重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和指导假日文化旅游有关工作。指导全区旅游景区防汛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工作。负责对全区文化经营服务市场、文物市场行政审批项目的咨询、接待、受理、审核、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文物保护规划,负责区域内文物保护项目审批、监督管理。指导区域内文物普查、登记、征集、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文物市场和文物经营活动,指导文化文物市场的稽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广播电视、电台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本局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
(三)产业发展科。拟订本区文化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和旅游业调研工作。负责组织本区文化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及相关保护工作。统筹指导并参与审核全区重大文化旅游建设项目。负责全区旅游环境建设,提升旅游整体环境。负责文化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统筹协调文化和旅游商品开发工作。指导文化产业园和文化公园建设。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负责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乡村旅游工作。
(四)公共服务和宣传科。统筹推进本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本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和推动本区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工作。监督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实施工作。指导群众文化及老年旅游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业务工作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区级文化活动。培育新型品牌文化和旅游活动。统筹文化和旅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与管理。负责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策划与品牌塑造工作。统筹协调舆情管理工作。指导艺术创作、人才培养和骨干队伍建设。组织文化艺术调研,组织开展对外文化交流。统筹、指导、协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指导镇街、社会单位等基层文化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区域合作,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参与文化和旅游领域对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和推广活动。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口支援工作。推进文化和旅游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职业教育和人才发展工作。
(五)机关党委(党建科)。加强党建统领,承担局党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劳资、机构编制、职称评定、干部培训、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六)机关纪委。负责本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检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七)工会。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
所属事业单位:
(一)北京市密云区文化旅游营销中心。主要职责:统筹本区文化旅游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营销推广;负责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策划与品牌推广;配合本局协调舆情管理工作;负责本局开办的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管理工作;负责策划、组织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国内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旅游咨询公益服务。
(二)北京市密云区乡村文化旅游发展中心。主要职责:承担本区乡村文化旅游发展规划、政策的研究制定、组织实施的事务性工作,推进乡村文化旅游提质发展;负责协调推进乡村酒店、星级精品民俗院落建设;负责组织开展特色业态、民俗村、民俗户、乡村民宿的申报、评定及复核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精品乡村酒店、乡村民宿、乡村旅游特色业态及民俗户贷款入户审核、贷款贴息及担保费补贴;负责兑现北京乡村民宿补贴、精品乡村酒店、民俗村(户)提质升级补贴支持;负责受理民俗村(户)投诉工作;负责全国乡村文化旅游重点村申报工作;负责推进区域内乡村文化旅游的规范化、标准化、组织化、特色化建设。
(三)北京市密云区文化旅游人才发展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完善文化旅游行业教育培训机制;组织实施文化旅游行业人员培训,协调文化人才教育管理;负责旅游人才队伍发展建设,旅游人才的引进、交流等工作。
(四)北京市密云区文化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区委、区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大型会议、文艺汇演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利用电影放映、文艺演出、爱国主义图片展等形式开展教育活动;承担利用文化广场做好区职能部门的普法、宣传、咨询等公益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广场群众晨练健身、露天舞场休闲及各单位、镇街组织群众文化公益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文化广场文化长廊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五)北京市密云区文化馆。主要职责:承担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大型文化活动、演出的策划以及具体承办等工作;指导全区群众文化工作,繁荣群众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文艺创作、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负责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开展社会教育;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指导协调并推动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指导镇街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工作;承担文化志愿者的服务和管理相关工作。
(六)北京市密云区图书馆。主要职责:履行图书文献收藏和保护职责;为公众提供文献信息和参考咨询服务;指导全区公共图书馆业务工作;负责全区公共图书馆业务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与管理;促进全民阅读,开展社会教育,为公民终身学习提供保障;开展图书馆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
(七)北京市密云区文物管理所。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文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行政区域内地上、地下文物的普查、登记、保护工作;负责全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抢险工作;负责全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文物相关法律、法规和文物保护知识的宣传工作。
(八)北京市密云区博物馆。主要职责:承担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博物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可移动文物的征集、保管、保护工作;负责举办各类展览,开展社会教育活动,传播、弘扬历史、科学、文化和艺术知识;负责藏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双重管理机构:
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
(一)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以及宗教等领域应由区级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二)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10-69043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