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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北京鑫记伟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送达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6-11-05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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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鑫记伟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劳动者投诉,经查发现,你单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我中心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有效送达稽核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京密稽核意字〔2026〕第099号),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稽核文书有异议,请你单位自送达之日起3天内向本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逾期不提出,我中心将依法处理。

社保稽核工作人员:崔仕林、颜世伟

电话:01089038048

地址: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康宝路15号。

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保险

稽核整改意见书

京密稽核意字〔2026〕第099号

北京鑫记伟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劳动者投诉,我中心对你单位有关于宝珍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方面实施了稽核检查。

1.稽核检查结果:你单位未依法缴纳于宝珍2012年2月至2013年2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2.违反法律法规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提出如下整改意见:要求你单位依法补缴于宝珍2012年2月至2013年2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详见附表。

限你单位收到本整改意见书5个工作日内纠正违法行为。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未提交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逾期拒不补缴的,我中心将移转税务机关开展费款追征。

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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