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北京天龙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送达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
北京天龙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劳动者投诉,本中心经查发现,你单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本中心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有效送达稽核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京密稽核意字(2026)第8-040号),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稽核文书有异议,请你单位自送达之日起3天内向本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逾期不提出,我中心将依法处理。
社保稽核工作人员:颜世伟、梁薇
电话:010-89038048
地址: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康宝路15号。
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保险
稽核整改意见书
京密稽核意字(2026)第8-040号
北京天龙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我中心于2026年10月20日对你单位有关安平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方面实施了稽核检查。
1.稽核检查结果:你单位未依法足额缴纳安平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的社会保险费。
2.违反法律法规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提出如下整改意见:要求你单位依法补足安平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的社会保险费差额,详见附表。
限你单位收到本整改意见书5个工作日内纠正违法行为。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未提交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逾期拒不补缴的,我中心将移转税务机关开展费款追征。
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