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6日至9月5日,我分局按照《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和《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编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就密云区东邵渠镇MY14-1101-0001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进行了为期30个自然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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