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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9个拟完善手续公共公益项目情况的公示

  •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
  • 发布时间:2026-09-2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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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共公益项目建设,在发挥其增进民生福祉重要作用的同时,促进其依法有序发展,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按照市、区两级工作要求,拟对密云区9个公共公益项目进行完善手续,目前该9个项目已通过区政府常务会审定。

根据《北京市公共公益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项目完善手续工作办法》要求,经审定会通过的项目,需在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3日—2026年9月30日

公示意见收集联系单位: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

联系电话:010-69087366


1.西田各庄镇人民政府办公用房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1489.41平方米,拟补办建筑面积14033.18平方米。项目主体为北京市密云区西田各庄镇人民政府,用于办公。

2.北京市密云区太师屯镇桑园小学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3611.42平方米,拟补办建筑面积3425.73平方米。项目主体为北京市密云区太师屯镇桑园小学,用于教学。

3.大城子卫生院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245.35平方米,拟补办建筑面积1239.15平方米。项目主体为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用于卫生服务。

4.十里堡镇统军庄村民活动中心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838.02平方米,拟补办建筑面积645.31平方米。项目主体为北京市密云区十里堡镇统军庄村经济合作社,用于文化活动。

5.十里堡镇十里堡村委会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631.60平方米,拟补办建筑面积716.59平方米。项目主体为北京市密云区十里堡镇十里堡村经济合作社,用于办公。

6.十里堡镇靳各寨村多媒体会议室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767.15平方米,拟补办建筑面积270.69平方米。项目主体为北京市密云区十里堡镇靳各寨村经济合作社,用于文化活动。

7.河南寨镇两河村阳光浴室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32.33平方米,拟补办建筑面积232.33平方米。项目主体为北京市密云区河南寨镇两河村经济合作社,用于洗浴。

8.密云新城地表水厂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8893.41平方米,拟补办建筑面积7955.73平方米。项目主体为北京市密云区水务局,用于供水。

9.北京市公安局密云分局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3758.96平方米,拟补办建筑面积17143.28平方米。项目主体为北京市公安局密云分局,用于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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