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教委统一部署,现将密云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1.认定资格证范围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2.受理人员范围
(1)密云区户籍人员;
(2)持有有效期内北京市密云区居住证的非本区户籍人员;
(3)本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
(4)本区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
(5)持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北京市公安局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6)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4.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6.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应当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7.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机构体检合格。
8.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9.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10.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和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认定机构将通过政府部门核查的方式对申请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并在作出认定结论前,对申请人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查询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认定流程
本次认定实行全程网办,具体环节及要求如下:
1.体检
(1)体检方式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北京市指定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完成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机构名单、联系方式及体检标准详见附件1。已持有有效期内体检证明的申请人,无需重复体检。
(2)体检结论有效期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论日期在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0月22日之间,且须于“网上办理”材料复审结束(2026年10月22日16:00)前提交成功,方为有效。
2.网上报名
(1) 网报时间:2026年10月8日9:00至2026年10月14日16:00。
(2)报名网址:
https://yuyuetz.bjtcc.org.cn/jszg/district.html
(3)申请人须在规定报名时段内,通过电脑终端访问以上网址,在弹出页面点击“网上报名”跳转至教育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认定报名。报名填报时,须准确选择“密云区政务服务大厅三层(密云区新东路285号)”
3.网上办理
申请人应于2026年10月19日9:00至2026年10月22日16:00使用电脑访问https://yuyuetz.bjtcc.org.cn/jszg/district.html,在弹出页面点击“结果查询”了解本人的审核结果。
(1)学历、学籍、户籍、居住证、体检结果、违法犯罪记录、普通话水平测试结果等由系统自动核验,如未核验成功,申请人须按提示上传相应材料。
(2)查询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直接按系统提示选择证书领取方式,完成网上办理。
(3)查询审核结果显示“需网上复审”的,申请人应按网站提示在2026年10月22日16:00前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申请网上复审。认定机构将在2026年10月22日16:30前完成人工网上复审。复审通过后,申请人的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即可选择证书领取方式。未按时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或上传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4)查询审核结果显示“审核不通过”的,将无法完成认定。申请人如对结果有异议可与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联系010-69041250。
4.证书领取
查询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的,可继续办理证书领取事宜,选择邮寄或现场自取。
选择邮寄证书的,须在2026年10月23日13:00前完成缴费(逾期仅支持现场自取且不再支持领证方式变更)。邮寄服务由EMS提供,邮寄费用由申请人自理。邮寄物包含《教师资格证书》(1本)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
选择自取证书的,需提前在审核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按通知要求备齐相关凭证,前往密云区政务服务中心三层(密云区新东路285号)领取《教师资格证书》(1本)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
三、需上传或携带的有关材料及注意事项
1.身份及属地材料
(1)户籍证明
具有北京市密云区户口的,需上传本人《居民户口簿》首页与个人页图片。
具有北京市密云区集体户口的,需上传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籍页原件图片。
(2)北京市居住证
已办理《北京市居住证》的,可调取“京通”小程序的电子居住证并截图上传,或者提供由公安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北京市居住证确认单》原件图片。申请人可通过“北京市居住证”微信公众号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3)学籍证明
未同步学信网学籍的在读研究生须上传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含入学时间、学制、预计毕业时间、是否全日制等,由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开具,二级学院证明无效)。
(4)现役军人证明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上传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图片,证明格式依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京部队。
2.学历材料
(1)申请人持有2002年(含)之后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但在报名时信息没有比对成功的,须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图片和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申请人持有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者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须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图片和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图片(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3座,客服电话:010-67410388)。
(3)申请人持有军队院校学历证书,不含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须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图片和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图片。
(4)申请人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图片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图片(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5)申请人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图片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图片(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3.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由体检机构提供。申请人可联系相应体检机构获取纸质体检证明,若系统网上审核不成功,可自行上传《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图片。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比对不成功的需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图片。
5.其他材料
(1)2015年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的任教学科,报名时考试类型需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需在“网上办理”时上传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全部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图片;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上传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图片。
(2)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申请人可在“网上办理”期间联系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
四、重要注意事项
1.申请人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将依据相关规定撤销其教师资格,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为个人人事档案重要材料,申请人须及时归档留存。
咨询电话: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010—82089117
密云区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10—69041250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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