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6年注销部分企业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通知(二)
各相关单位:
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13〕第19号)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注销手续:(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劳务派遣单位未申请延续的,或者延续申请未被批准的;”的规定,对下列取得我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依法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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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名称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 |
劳务派遣经营 许可证起始日期 |
劳务派遣经营 许可证终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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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远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京劳派1180312X202308224100 |
20230822 |
20260821 |
上列企业自《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3年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如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将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处理。
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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