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密云区关于连续三年以上未参加年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销号牌公告
为促进农业机械化事业健康发展,确保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检验每年一次,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京01、京02号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注销证书和牌照。
经调查核实,密云区26台已连续三年未检拖拉机牌证予以注销登记,其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自公告之日起作废。
请公告注销牌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不得再从事任何作业,不得悬挂、使用作废的牌证,并进行解体报废。擅自投入使用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机主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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