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注销部分企业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13〕第19号)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注销手续:(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劳务派遣单位未申请延续的,或者延续申请未被批准的;”的规定,对下列取得我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依法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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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名称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起始日期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终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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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远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京劳派1180312X202307044086 |
20230704 |
2026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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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京铭建盛通科技有限公司 |
京劳派1180312X202307044085 |
20230704 |
2026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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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北京鼎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京劳派1180312B202503115574 |
20230724 |
2026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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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北京瀛海鹤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京劳派1180313B202505085637 |
20230724 |
20260723 |
上列企业自《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3年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如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将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处理。
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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