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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三星益维(北京)保安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费催告书、提供担保通知书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6-07-23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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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益维(北京)保安服务中心:根据劳动者投诉,经查发现,你单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我中心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有效送达稽核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缴纳社会保险费催告书》(京密社稽催字〔2026〕第023号)、《提供担保通知书》(京密社稽担通字〔2026〕第023号),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社保稽核工作人员:崔仕林、颜世伟

电话:01089038048

地址: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康宝路15号。

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缴纳社会保险费催告书

京密社稽催字〔2026〕第023号

三星益维(北京)保安服务中心:

经查,你单位未在《责令(限期)缴纳通知书》(京密人社保责字〔2026〕第001号)规定期限内履行缴纳(补足)社会保险费义务。现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 10 日内履行缴费义务,依法缴纳(补足)社会保险费人民币66018.74元。补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上述催告事项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本经办机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缴费方式:银行卡或现金    

如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催告书后10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提供担保通知书

京密社稽担通字〔2026〕第023号

三星益维(北京)保安服务中心:

因你单位未给劳动者詹双顺按时足额缴纳2014年3月至2016年10月、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的社会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现通知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10日内,向我中心提供大于或等于所欠社会保险费66018.74元及相应滞纳金的担保。逾期不提供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我中心将向人民法院申请扣押、查封、拍卖你单位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应缴纳的滞纳金。

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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