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果园街道办事处行政催告书
北京市密云区果园街道办事处
行政催告书
京密果园街道催告字〔2026〕20004号
吴立云:
本行政机关对你搭建的位于北京市密云区洪福苑31号楼一单元西侧房屋一处的违法建设依法进行查处,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于2025年12月18日向你制作送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京密果园街道限拆字〔2025〕第20006号),并要求你于2025年12月22日前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经复查,你至今未自行履行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现催告你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自行履行前述义务。
你对未按期履行规定义务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催告期限内向本机关提出。
联系地址:北京市密云区西门外大街12号院411室
联 系 人:王宇 熊海
联系电话:010-69068610
北京市密云区果园街道办事处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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