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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6年注销部分企业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通知(一)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6-06-30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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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13〕第19号)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注销手续:(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劳务派遣单位未申请延续的,或者延续申请未被批准的;”的规定,对下列取得我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依法注销。

编号

名称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

劳务派遣经营

许可证起始

日期

劳务派遣经营

许可证终止

日期

1

北京至善正家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京劳派1180312X202305084054

20230508

20260507

2

大顺润城(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京劳派1180312B202405285310

20230508

20260507

3

北京鸿泽庄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京劳派1180315X202305174060

20230517

20260516

4

北京众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京劳派1180312Y202304104036

20230525

20260524

5

北京瑾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京劳派1180312X202306284076

20230628

20260627

6

北京强德展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京劳派1180312X202306284079

20230628

20260627

7

北京筑城嘉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京劳派1180305X202306284080

20230628

20260627

8

北京乐泓宇科技有限公司

京劳派1180313X202306284081

20230628

20260627

9

北京珈盈人力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京劳派1180312B202408125378

20230628

20260627

10

天云鼎盛(北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京劳派1180308B202411085475

20230628

20260627

上列企业自《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3年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如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将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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