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关于16宗拟完善手续公共公益项目情况的公示

  •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
  • 发布时间:2026-06-29 09:00
  • 【 字体:      】

为规范公共公益项目建设,在发挥其增进民生福祉重要作用的同时,促进其依法有序发展,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按照市、区两级工作要求,拟对密云区16宗公共公益项目进行完善手续,目前该16宗项目已通过区政府常务会审定。

根据《北京市公共公益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项目完善手续工作办法》要求,经审定会通过的项目,需在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3日

公示意见收集联系单位: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

联系电话:010-69087366


1.东邵渠镇派出所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084.13平方米,拟补办建筑面积1993.51平方米。项目主体为北京市密云区东邵渠镇合作经济联合社,用于派出所办公。

2.古北口镇河西村党群活动中心和养老驿站项目,项目占地面积4079.43平方米,拟补办建筑总面积1468.66平方米。项目主体为北京市密云区古北口镇河西村经济合作社,用于党群活动和养老服务。

3.大城子镇方耳峪村委会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102.8平方米,拟补办建筑总面积136.64平方米。项目主体为北京市密云区大城子镇方耳峪村经济合作社,用于村委会办公。

4.大城子镇方耳峪村阳光浴室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52.21平方米,拟补办建筑总面积152.21平方米。项目主体为北京市密云区大城子镇方耳峪村经济合作社,用于洗浴。

5.大城子镇高庄子村委会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347.47平方米,拟补办建筑总面积188.8平方米。项目主体为北京市密云区大城子镇高庄子村经济合作社,用于村委会办公。

6.大城子镇高庄子村防汛物资储备点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704.94平方米,拟补办建筑总面积989.54平方米。项目主体为北京市密云区大城子镇合作经济联合社,用于防汛物资储备。

7.大城子镇大城子学校(大城子中心园)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1917.60平方米,拟补办建筑总面积2211.75平方米。项目主体为北京市密云区大城子中心小学,用于教育。

8.大城子镇聂家峪村阳光浴室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18.2平方米,拟补办建筑总面积305.02平方米。项目主体为北京市密云区大城子镇聂家峪村经济合作社,用于洗浴。

9.大城子镇王各庄村委会项目,项目占地面积558.62平方米,拟补办建筑总面积242.19平方米。项目主体为北京市密云区大城子镇王各庄村经济合作社,用于村委会办公。

10.大城子镇杨各庄村阳光浴室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57.03平方米,拟补办建筑总面积154.03平方米。项目主体为北京市密云区大城子镇杨各庄村经济合作社,用于洗浴。

11.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9988.46平方米,拟补办建筑总面积4254.65平方米。项目主体为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用于检察院办公、食堂。

12.新城子镇曹家路村阳光浴室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14.55平方米,拟补办建筑总面积214.42平方米。项目主体为北京市密云区新城子镇曹家路村经济合作社,用于洗浴。

13.新城子镇蔡家甸村卫生室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17.72平方米,拟补办建筑总面积99.96平方米。项目主体为北京市密云区新城子镇蔡家甸村经济合作社,用于医疗服务。

14.穆家峪镇达峪沟村阳光浴室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55.7平方米,拟补办建筑总面积155.7平方米。项目主体为北京市密云区穆家峪镇达峪沟村经济合作社,用于洗浴。

15.穆家峪镇沙峪沟村卫生室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25.41平方米,拟补办建筑总面积107.89平方米。项目主体为北京市密云区穆家峪镇沙峪沟村经济合作社,用于医疗服务。

16.穆家峪镇沙峪沟村阳光浴室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30.66平方米,拟补办建筑总面积152.1平方米。项目主体为北京市密云区穆家峪镇沙峪沟村经济合作社,用于洗浴。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