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落实财会监督质效提升三年行动(2026-2028)和2026年财经纪律整治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规定,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京财监督〔2026〕72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财政局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202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结合我区实际,参照市级检查要求,选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共6家单位开展检查,必要时将延伸到以前年度及相关单位。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在“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课题经费使用等方面是否存在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过紧日子有关要求的问题;资产管理方面是否存在资产核算不实、违规出租出借等问题;预算编制方面是否存在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未按要求编入预算等问题;银行账户是否管理不规范,导致资金沉淀,降低资金使用效益问题;以及国有资产在使用、处置、收益等管理方面是否合规合法。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
检查对象:北京市密云区信访办公室、北京市密云区应急管理局、北京市密云区防火安全事务中心、北京市密云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密云区科学技术协会、北京市密云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二)重点企业。为切实推动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加强对企业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按照市级要求,选择1家区属企业开展检查,必要时将延伸到以前年度及相关单位。检查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
检查对象:北京密云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密云区财政局检查单位公示名单见附件。
二、工作安排
(一)检查方式。采取实地检查与调取资料等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工作由区财政局监督检查所负责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自检查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结束,具体检查时间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充分认识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检查工作的各项要求,安排专人负责迎检工作,责任到人,积极配合检查组的检查,保障会计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密切沟通,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精心做好检查前各项准备工作,对提供的资料进行梳理,及时、全面、客观、真实地提供本单位的记账凭证、账簿及相关资料等,确保各类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三)及时总结,推进整改落实。各相关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端正态度,高度重视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按计划整改。同时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区财政局监督检查所 刘亚丽;电话:69042454;电子邮箱:czjjds@bjmy.gov.cn。
附件: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202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名单
附件:
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
202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名单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北京市密云区信访办公室 |
|
2 |
北京市密云区应急管理局 |
|
3 |
北京市密云区防火安全事务中心 |
|
4 |
北京市密云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
|
5 |
北京市密云区科学技术协会 |
|
6 |
北京市密云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
|
7 |
北京密云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
2026年6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