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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五一”节假日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2026-04-27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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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经营者:

为确保“五一”期间辖区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特作如下提醒:

一、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必须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准确、标识醒目,货签对位,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各旅游景点、旅行社及旅游相关的住宿、餐饮、停车等服务行业要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门票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认真落实各项优惠减免政策和价格承诺,严禁随意抬高价格,不得趁机哄抬物价,牟取暴利,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三、“五一”期间,宾馆、酒店客房供求相对紧张,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密云区的良好形象,严禁各酒店、民宿经营者相互串通,哄抬价格,跟风涨价,损害消费者利益。

四、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对降价处理销售的商品,不得虚构原价,必须在降价标价签上标明降价原因以及原价和现价,并保留降价前30日内实际销售的相关资料,以备核查。

节日期间,我局将加强巡查,根据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从严、从快处理。请各行业经营者及行业组织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公平、合法和诚信原则,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切实加强价格自律,杜绝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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