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东方家家物流有限公司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6-04-27 15:46
  • 【 字体:      】

北京东方家家物流有限公司: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追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4号)、《北京市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追回经办流程》,需要你单位退回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我局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有效送达退回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曹红梅、胡心悦

联系电话:01069044818

联系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新东路285号政务服务中心三层

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北京东方家家物流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姚振猛,身份证号1504281974****4311,于2018年4月11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019年1月11日由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因工死亡(认定书编号:2280T0373210)。因你单位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你单位应当支付该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你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现我中心已按规定先行支付工亡待遇778722元,支付2018年5月至2026年2月供养亲属抚恤金150000元,共计支付人民币928722元,大写玖拾贰万捌仟柒佰贰拾贰元整。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注明待遇退还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

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

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收款账户名称: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银行账号:  01091408900120111000104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密云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码)退回多享受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曹红梅、胡心悦

电话:010-69044818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新东路285号政务服务中心三层社保支付科  

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