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秀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追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4号)、《北京市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追回经办流程》,需要您退回养老保险相关待遇。我局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您有效送达文书,现依法向您公告送达《抵扣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杨开果
联系电话:010-89038023
联系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密云经济开发区康宝路15号就业大厅二层205房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
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0日
抵扣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刘秀芹:
经核实确认,您(刘秀芹,身份证号码1102281957****2624)应退回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共2494.68元(大写贰仟肆佰玖拾肆元陆角捌分)。
我局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您有效送达退回文书,2026年2月3日我们通过密云区政府网站向您公告送达了《退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告知书》,您在规定时限内未按期退回,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中心决定从您后续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中按月抵扣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拾元整),共抵扣50个月,抵扣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起至2030年7月止(其中2030年7月抵扣44.68元)。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4月9日
(联系人:杨开果;电话:010-89038023,18911191613;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密云经济开发区康宝路15号就业大厅二层205房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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