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四项规定,以下医疗机构予以注销《中医诊所备案证》。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注销《中医诊所备案证》医疗机构名单
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10日
附件:
注销《中医诊所备案证》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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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地址 |
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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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满堂红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同世堂第壹壹伍中医诊所 |
北京市密云区富民新区1号楼1至2层3单元1-11 |
PDY00400211011817D2182 |
张海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