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为密云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24〕1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24〕3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区“四普”新发现未公布文物(共计23处)予以公布为密云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自公布之日起按现状及时进行保护,积极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方针,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方式,依法保护、科学保护,认真做好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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