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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北京亚都空气净化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送达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6-04-02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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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亚都空气净化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劳动者投诉,本中心经查发现,你单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本中心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有效送达稽核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京密社稽意字〔2026〕第60327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稽核文书有异议,请你单位自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本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逾期不提出,我中心将依法处理。

社保稽核工作人员:颜世伟、许澜耀

电话:010-89038048

地址: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康宝路15号。

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

京密社稽意字〔2026〕第60327号

北京亚都空气净化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我中心对你单位有关社会保险费缴纳方面实施了稽核检查。

1.稽核检查结果:你单位存在违反国家及本市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形。

2.违反法律法规事实:《北京市城镇临时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京劳险发字〔1998〕550号)《北京市劳动局等8单位关于缴拨城镇临时工养老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筹发字〔1988〕551号)《关于国营企业缴纳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劳险字〔87〕第224号)等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提出如下整改意见:要求你单位为董家忠(身份证号:110224********121X,户口性质:本地非农业)缴纳(足额缴纳)2000年04月至2000年12月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见附件)。

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意见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纠正违规行为,逾期拒不改正的,我中心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规定处理。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在3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意见,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

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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