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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初审结论公示(20260331)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6-03-31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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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用人单位申报,我局初审认定李金燕等1人符合领取病残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3月31日至4月8日,如有异议,可实事求是向我局反映,在反映问题时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

举报电话:010-69044421

通讯地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康宝路15号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养老保险科    

邮编:101500

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3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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