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区白龙潭自然风景区景区因企业停业、不再经营,不具备景区游览服务功能,依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GB/T 17775-2024)国家标准,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经北京市密云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取消白龙潭自然风景区AA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
特此公告。
北京市密云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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