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关于韩晓荣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6-02-10 10:13
  • 【 字体:      】

韩晓荣:

我单位于2025年7月31日向您送达了《责令限期退还社会保险待遇通知书》,要求限期退回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您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我单位作出的责令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单位现依法向您催告,请您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 10日内退回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18687.68元,大写壹万捌仟陆佰捌拾柒元陆角捌分。

如对履行该义务有异议的,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陈述和申辩。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收款账户名称: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银行账号:020001220901444668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密云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码)

退回多享受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沙志琳;

联系电话:010-8903804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康宝路15号就业大厅15-19号窗口。

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1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