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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张连垣家属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6-02-03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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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连垣家属: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追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4号)、《北京市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追回经办流程》,需要您退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关待遇。我局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您有效送达退回文书,现依法向您公告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曹红梅、郭娜

联系电话:01069044818

联系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新东路285号政务服务中心三层

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张连垣家属(当事人姓名):

经核查,张连垣于2012年9月死亡,多享受(本人,社会保障号码:1102281940****0098/□他人,参保人姓名: ,社会保障号码: )2012年10月至2016年2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131134.55元,大写壹拾叁万壹仟壹佰叁拾肆元伍角伍分整。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注明待遇退还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

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

若未按期退回多享受待遇,参保人存在应一次性领取、继承的个人账户余额或者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时,我们将在结算时对未退回部分直接抵扣。

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收款账户名称: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银行账号:0200012209014414915                          

开户银行:工行密云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码)退回多享受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曹红梅、郭娜

电话:01069044818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新东路285号政务服务中心三层社保支付科 

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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