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潘太民申请北京爱宠寒舍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公告
北京爱宠寒舍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潘太民申请你公司关于工资劳动争议案件,本委受理后,依法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京密劳人仲字[2025]第2339号裁决书。裁决内容:北京爱宠寒舍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潘太民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工资五万元。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委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果园西路25号
联系电话:010-69057096
特此公告。
北京市密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2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