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关于撤销北京玉源冠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代理记账资格的公示
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于2017年3月21日向北京玉源冠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核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号DLJZ11011820170002) 。经核查,目前该公司已达不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并且未按规定进行2024年度备案的60日整改期限已到,因此,依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代理记账机构在经营期间达不到本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审批机关发现后,应当责令其在60日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审批机关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的规定,现将北京玉源冠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证书号DLJZ11011820170002)予以撤销,未缴回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作废。
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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