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关于密云区大唐庄 小唐庄 王家楼三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预签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工作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京建发〔2013〕450号)《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建法〔2012〕19 号)等文件规定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拟对密云区大唐庄、小唐庄、王家楼三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现启动预签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工作,并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征收办)负责本项目房屋征收预签协议工作 ,实施单位北京市密云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承担本项目预签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具体工作 ,北京世诚嘉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项目房地产价值评估工作。
在预签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比例达到70%时,区征收办将报请区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在预签期限内和签约期限内签订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在预签期限内,如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比例未达到70%,本项目征收工作终止。预签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生效前不实际支付补偿款和提供房源。
预签协议期限:自2025年6月4日起至2025年7月3日止
预签协议地点:入户签约
联系电话:69043349
特此公告。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