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初审结论公示(20250519)
经用人单位申报,我局初审认定张文涛等1人符合领取病残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5月19日至5月26日,如有异议,可实事求是向我局反映,在反映问题时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
举报电话:010-69044421
通讯地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康宝路15号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养老保险科
邮编:101500
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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