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第八批密云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密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强密云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建设,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八批密云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在全区各有关单位申报及专家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会审议,提出23个项目入选第八批密云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天(2025年4月17日—2025年5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10-69087327
通讯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新南路101号
邮 箱:miyunfeiyi@163.com
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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