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向北京金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北京金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行为,违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第三条的规定,本机关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该行为,整改期间不能承揽新的工程 ,整改期间不得申请资质许可事项(申请注销除外) ,停止开具出京介绍信及诚信证明,逾期不改,将依法撤回相应资质。
因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责令改正通知书》(京建法改(密建)字[2025]第710009号)无法送达你公司,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你公司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取《责令改正通知书》(京建法改(密建)字[2025]第710009号),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
(联系人:曹森 徐樱;联系电话:010-69045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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