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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仁成机械工业有限公司送达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5-03-27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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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仁成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根据劳动者投诉,本中心经查发现,你单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本中心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有效送达稽核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京密社稽意字〔2025〕第5-017号),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稽核文书有异议,请你单位自送达之日起3天内向本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逾期不提出,我中心将依法处理。

社保稽核工作人员:崔仕林、郑海全

电话:010-89038048

地址: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康宝路15号。


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

京密社稽意字〔2025〕第5-017号

北京仁成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我中心对你单位有关社会保险费缴纳方面实施了稽核检查。

1.稽核检查结果:你单位存在违反国家及本市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形。

2.违反法律法规事实:未依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条第五款规定,提出如下整改意见:要求你单位为朱红生补缴2013年06月至2013年10月的社会保险费(见附件)。补缴的社会保险费涉及2011年7月(含)之后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补缴明细见(附件)

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意见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纠正违规行为,逾期拒不改正的,我中心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以及《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处理。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在3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意见,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

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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